首页 理性、自由与实践批判:两个世界的内在张力与历史理念的动力结构

四、理念与历史:理性、自由、普遍法治与现代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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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黑格尔是挺立在现代哲学的制高点上,在理念世界与现存世界之两个世界的内在张力中高度自觉地阐释了用理性与自由的基本原则塑造现代社会—世界秩序的重大意义。康德黑格尔是基于世界历史的宏观视野,自觉通过普遍法治与理性国家的途径,去把握理性与自由的原则及其实现的两位最具典型的哲学大师。

1.理性与自由:建立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原则

德国古典哲学是时代精神的深刻反映和理论升华。马克思说得好,“康德的哲学……是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1]马尔库塞也深得德国古典哲学的理论精髓:“康德、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所撰写的哲学著作,大体上是对在理性基础上建立国家和社会,以便使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能够符合个人的自由和利益的法国大革命所提出的挑战的一种反应。”[2]

康德黑格尔继承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以来追求理性与自由的精神传统,并以高度的自觉和天才的智慧担负起把理性与自由的现代原则哲学化、经典化的世界历史性使命,为推进现代理性与自由的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作出了重大的哲学贡献。德国古典哲学对理性与自由之塑造现代世界文化—文明面貌的世界历史作用,作了全面、系统、深刻的发挥、论证与说明,宣告了神学道德、宗教狂热的偏执专断的封建意识形态的末日,宣示了以理性与自由为核心理念的现代文化—文明秩序的合理理由和普遍必然,竖立了以深邃思辨的哲学智慧和坚定不移的理性信念去追求人的自由的历史丰碑。

理性与自由作为西方文化—文明的根本特征,在以康德为先驱、黑格尔为集大成的德国古典哲学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入论证。无论康德还是黑格尔,都怀着深刻的历史使命感,高举着理性与自由这一现代哲学的精神旗帜,不遗余力地从哲学的各个维度为理性与自由的理念及其实现开辟前进的道路。以康德黑格尔为卓越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并没有抽象地去论证理性与自由的原则。他们都怀着对人的自由与尊严的敬仰与确信,但他们更深信,自由原则实现的根本途径是有法治保障的财产权利,是普遍法治的现代理性国家。离开了以普遍法律秩序所规约和主导的社会和国家,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就根本无从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和基本自由就会沦陷在暴政、任意和专制的黑暗深渊中。把基于理性的普遍法治秩序(康德)和作为伦理实体性的现代理性国家(黑格尔)作为自由及其实现问题的关键、原则和真理,是以康德黑格尔为卓越代表的历史—政治哲学的根本特征。这是我们理解康德黑格尔的历史—政治哲学的根本要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