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退化
(一)水土流失
辽宁省地势自北而南、自东西向中部倾斜,山地丘陵大致分列于东西两侧,呈鞍形地貌。自第四纪以来,由于新构造运动的作用,山地曾多次间歇性上升,在河谷两侧普遍发育为三级或四级险地。辽宁省境内多山,山地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三分之二。由于受季风影响,夏季雨量集中,降水强度大,暴雨频繁,地表径流活动强烈。这些因素造成了辽宁省土壤侵蚀发生和发展的内因;而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诸如破坏森林、任意垦荒等,则作为外因加剧了土壤侵蚀的发展。辽宁省水土流失的面积达55 933 km2,占总面积的38.4%,其中耕地水土流失面积为15 133 km2,占耕地总面积的32.3%。多年来,虽有40%左右的水土流失地段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治理,终因治理标准偏低而难以收到良好的治理效果,目前水土流失情况仍然非常严重。
辽西地区是辽宁省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其水土流失面积竟高达28 800 km2,占其总面积39 800 km2的72%,大部分地区的侵蚀模数为2 000 t/(年·km2)以上,最严重的为5 000~8 000 t/(年·km2)。仅就朝阳地区而言,每年被冲走的表土超过300×104t,其中损失无机养料即氮磷钾达24×104t。自1957年以来,因水土流失而毁坏的耕地达693 km2,约占全地区耕地总面积的13%,到处呈现为沟壑纵横、大地切割、支离破碎、土层菲薄,甚至岩石**,植被光秃的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处于严重破坏之中。
素有“辽河平原绿色屏障”之称的辽宁省东部山区,其森林覆盖率占全省的50%。但由于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森林屡遭摧残,土壤侵蚀日趋加剧,仅该区7个林业县的统计,其水土流失面积已达9 300 km2,约占其总面积38 500 km2的25%,遭受水冲沙压的耕地超过667 km2,侵蚀模数也由20世纪60年代的100 t/(年·km2)上升为200~400 t/(年·k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