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马克思与韦伯社会理论比较研究

第三节 对马克思与韦伯社会批判理论的比较

字体:16+-

马克思在批判旧世界的过程中发现新世界,其现代性批判的内核表现为一种现代性的辩证法,他对现代性的超越不仅是一种理论中的超越,更是一种现实中的超越。韦伯把现代性理解为社会生活诸领域的合理化过程,但他并未局限于表彰合理化的成就。他对现代性的后果充满忧虑,充分地意识到合理化的“吊诡”最终将使人生活于“铁笼”。芬伯格指出:“韦伯拒斥了辩证法,没有提出替代资本主义的形式。尽管韦伯意识到资本主义的社会偏见,但是他没有对形式合理性进行哲学批判;就像大部分现代社会理论一样,对韦伯来说,在理性化的过程中,特殊社会阶层的掌权最终只不过是进步的不可避免的副效应。”[71]

一、批判精神与价值中立

马克思的现代性研究中充满着批判精神。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确立起“新思潮”的优越性,他认为,“新思潮的优点就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式地预料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72]。马克思思想往往是通过论战的方式阐发,澄清错误主张,申明科学理论,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其大部分著作,都是以“批判”来命名的。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批判精神绝不仅仅是一种话语批判,而是改变社会现实的革命理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73]在马克思看来,“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74]。于是,他诉诸无产阶级,诉诸群众,其现代性批判以无产阶级推翻现代性生产关系为最终目的。马克思批判精神的内核是一种现代性的辩证法,这构成其现代性批判最深刻的哲学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