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与马克思、涂尔干并称为西方古典社会理论的三大创始人,共同奠定了现代社会理论的基础,影响了我们对现代社会的认识。然而,与马克思和涂尔干相比,韦伯的学术形象却并不是那么鲜明。虽然海德堡的“韦伯圈”早已闻名,囊括了文德尔班、李凯尔特、拉斯克、特勒尔奇、桑巴特、腾尼斯、西美尔、雅斯贝尔斯、卢卡奇、布洛赫等在内的一大批学者,但始终没有形成任何形式的“韦伯学派”或是“韦伯主义”。韦伯确属身后声誉日隆的学者,其思想乃是经过后人的诠释才广为流布。帕森斯是将韦伯引入英美学术界的关键性人物,其博士论文以《德国最近文献中的资本主义概念》为题,并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经济与社会》翻译为英文。从本质上讲,帕森斯对韦伯的诠释是为自己的结构功能理论服务的,并不忠实于韦伯思想的原貌,甚至存在着某些歪曲。无独有偶,伴随着美国在思想文化领域大力输出以结构功能主义为骨干的“现代化理论”,帕森斯的韦伯诠释一度成为韦伯研究界的主导范式。然而,1964年德国社会学会在海德堡举行纪念韦伯诞辰一百周年学术研讨会,会议安排了三篇主要论文,分别是帕森斯的《价值中立与客观性》、马尔库塞的《工业化与资本主义》和阿隆的《韦伯与权力政治》。在这次会议上,马尔库塞、阿隆等人与帕森斯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为我们呈现出一个非帕森斯化的韦伯形象,在一定程度上申明了韦伯学说的本意。随着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韦伯复兴”,韦伯研究界出现了“去帕森斯化”的热潮。1972年美国社会学会的年会上出现了《韦伯在美国社会学中的帕森斯化》一文,1975年柯亨、哈泽里格和波培三人在《美国社会学刊》上发表了《去帕森斯化韦伯:对帕森斯就韦伯社会学之诠释的批评》,此后又发表了《关于韦伯和涂尔干的差别:对帕森斯之融合说的批评》。20世纪70年代后,以帕森斯为代表的结构功能主义在韦伯研究界的地位出现动摇,韦伯思想诠释出现了一个“范式转换”的过程。可见,韦伯思想的传播史显得异常复杂,充斥着遮蔽与去蔽。笔者认为,完整把握韦伯学说的思想主题,应坚持文化论与制度论相统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