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观是以哲学观为基础,以科学活动和科学理论为对象,关于科学的本质、特点、结构及发展规律等问题的理论。科学观受到哲学观的支配,它的首要问题是回答科学是什么。在一定意义上说,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影响到了科学观的其他内容。马克思主义科学观,在主要内容上,包括多维度的科学概念、科学主体观、科学对象观、科学结构观等等。
(一)科学的概念与特征
1.作为“实验的科学”
“科学是实验的科学”,是对自然界的精神占有,是“人类理论的进步”[1]。这是马克思对自然科学的认识,也是马克思对科学本质特征的把握。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论及培根时说:“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是培根。在他眼中,自然科学是真正的科学,而以感性经验为基础的物理学则是自然科学的最重要的部分。”马克思认为,“科学是实验的科学,科学就在于用理性方法去整理感性材料。归纳、分析、比较、观察和实验是理性方法的主要条件。”[2]马克思对科学实证本质的认识,基于19世纪科学内在地对于科学实验的依赖性,继承了近代理性主义传统。
首先,马克思认为,“感性必须是一切科学的基础。科学只有从感性意识和感性需要这两种形式的感性出发,因而,科学只有从自然界出发,才是现实的科学。”[3]这是对科学进行唯物主义理解的基本原则。
其次,科学以之为基础的感性,不是由“日常的经验”构成的,而是以科学实验和工业这两大实践活动为基础的。在《资本论》第一卷序言中,马克思指出,物理学家“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科学研究的这种方式本身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以这种方式得到的“感性经验”就不同于“日常经验”。从历史上看,近代科学的诞生,首先是对日常经验和由日常经验得到的成规的突破。日常经验构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基础,形成了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常识。但日常经验的非批判性和表象性,却往往限制了人们对自然现象及其规律的进一步认识。马克思说:“日常经验只能抓住事物诱人的外观,如果根据这种经验来判断问题,那么科学的真理就会总是显得不近情理了。”他指出,“地球围绕太阳运行以及水由两种易燃气体所构成”,从日常经验看就是“不近情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