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时空问题显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但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很长时间里,国内对马克思主义时空观的研究和传统教科书对该理论的阐释仅停留于辩证的自然时空观上,社会时空问题很少得到关注。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学者开始注意到社会时空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性,并展开了逐步深入的探讨。
(一)社会时空与人类的实践活动
关于马克思的社会时空观,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已有较深入的讨论。[1]近年国内学术界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刘奔先生的《时间是人类的发展空间——社会时—空初探》(《哲学研究》1991年第1期),俞吾金先生的《马克思时空观新论》(《哲学研究》1996年第3期),王锐生教授的《唯物史观的时空观》(《人文杂志》1996年第6期),张奎良先生的《马克思时空观新论》(《江海学刊》2004年第1期),青年学者孙乐强的论文《马克思社会时间理论的三重视域》(《福建论坛》2005年第9期),胡敏中教授的论文《论马克思主义的自然时间观和社会时间观》(《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年第2期),王南湜先生的《社会时空问题的再考察》(《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3期)。对于国内各位学者的这些研究成果(2003年以前),高鸿博士在其《近年来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研究综述》(《教学研究》2003年第10期)一文中进行了归纳,指出:“一些学者在反思传统教科书时空观得失的基础上,揭示了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理论特色:(1)马克思从经济学角度表述时空观,并不是为了纯粹的理论建构,而是基于现实社会批判的需要。所以它始终保持哲学的高度,并自始至终着眼于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批判方式。(2)马克思不是从传统哲学的时空框架出发引申出时空概念,而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特别是生产劳动出发引申出时空概念。马克思始终是把时空问题放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考察的。他没有局限于‘物质——运动——时空——规律’的形而上学公式,而是抓住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逻辑,即:物——价值——时空——自由。在对资本主义历史条件的考察的基础上,从时空角度考察三大社会形态,形成了社会形态时空理论。”而张奎良先生则认为,实践时空作为人的实践活动的广延和持续,是马克思时空观的内核;而物质时空和信息时空则是马克思的实践时空的生成基础和合理延伸;三者的依次递进构成了一幅时空观演化的基本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