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的理论涉及的问题非常广泛,但就其基本内容而言,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一般的社会发展理论,即历史观意义上的社会发展理论,主要阐述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些最基本的观点,如对社会历史的前提与基础、社会发展与人的活动、社会发展的主客体关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发展的内在矛盾及其运动规律、社会形态的划分与演进等问题的基本看法,着重揭示的是社会发展的本质及其规律。二是具体的社会发展理论,即以特定社会为对象的发展理论,主要研究某种社会形态的起源、发展和未来走向,同时研究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环境、方法、途径、机制等问题,为分析社会发展提供具体性的意见。这样的发展论又主要涵盖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关于现代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问题的理论;另一个是关于非西方国家社会发展问题的理论。
这两个层次的社会发展理论并不是彼此分离、相互独立,而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一方面,只有社会发展一般理论的科学制定,才使各种具体社会发展理论得以正确阐发。正是借助于唯物史观和科学的历史分析方法,马克思才对资本主义社会做了成功的解剖,才对非西方社会的发展做了深入的有益的探索。可以说,没有唯物史观的确立,就没有对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矛盾及其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就没有对非西方社会发展的正确说明。另一方面,各种具体社会发展理论的阐发又使一般社会发展理论得以深化和完善。马克思最初创立的唯物史观只是在对社会历史进行一般考察的基础上形成的,其思想和观点也主要是对社会历史的一般性说明;而随着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入研究以及对非西方社会的具体考察,马克思不断深化了对原有问题的认识,从而使唯物史观或社会发展一般理论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得到了新的充实和发展。如关于资本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和“自然历史过程”理论的深入阐释以及关于东方社会发展特殊性问题的深入思考,对唯物史观不仅是一个有力的验证或说明,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深化和发展。因此,这两种层次上的社会发展理论并不是彼此游离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正是在这种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各种社会发展理论不断得到新的发展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