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一讨论,似乎以一种纯粹的逻辑对立的视角来定义矛盾,是无法将矛盾安置在资本主义体系之中的。但当然这未必就意味着因此资本主义体系中是没有现实矛盾的。换一种视角,问题就变成了:将矛盾限制在逻辑领域的做法是否有充足的理由?我们来考察一下科莱蒂的矛盾定义,以便检视矛盾的本质特征是否是其社会现实存在性的一个结果。在科莱蒂看来,矛盾“是这样一种情况:在这里,对立双方彼此依存,互为存在条件”,它们彼此离开了对方自身也就不存在了:
这不过就是对他者的否定……如果我们想知道其中的一极实际是什么,我们就必须同时也要知道另外一极,在这里,第一个要素就是否定。因此,任何一极成为它自身的过程包含在它与另外一极的关系之中;其结果是统一(对立的统一)。唯有在这个统一之中,两极方可实现彼此否定。[1]
为什么矛盾存在于意识之外的现实世界呢?因为在现实中对立不是否定的,反而就其本身来说是肯定的。正如科莱蒂所指出的,“在现实的对立或矛盾关系中,两极都是肯定的,即便是在其中的一极被描述为对方的否定面时亦是如此”[2]。物理力量中对立的双方可以宣告彼此的无效,但这是一种不同于矛盾的否定。多数情况下,现实的对立双方之间并无共同性,它们不会形成一个统一体,也不会因为存在而彼此需要。当科莱蒂将分析的对象转向自然力量之间的冲突时,他的观点无疑是对的。如果接受了上述关于矛盾属性的界定,物理对象或实物之间的对立就不属于一种矛盾的属性了。但是否在社会现实中的所有冲突都必然如此呢?无法在原则上回答这一问题,而是需要就对象本身进行具体分析。如果把社会现象等同为实物或自然力,那显然社会现实中是没有矛盾的。但这样的等同法是错的,因为只要认真观察就可发现,在社会中的确有某些对象或社会实体的基本现实性是通过对立关系而得以确认的。这些实体与实物不同,因为它们离开了自己的对立面就无法存续。倘若如此,那么矛盾就的确存在于社会现实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