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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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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林 王于 李淮春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

总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辩证、历史的唯物主义[1]

一、哲学史上的革命变革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新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发展的最彻底、最科学的形态。它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总结了19世纪40年代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经验和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化的优秀遗产,特别是在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中的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创立起来的。这种现代形态的唯物主义,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和不彻底性,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在实践基础上的高度统一,从而也实现了哲学史上的一次革命性变革。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标志着人类哲学思维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发生在19世纪40年代的这次哲学革命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当时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发展、自然科学的巨大进步和哲学理论自身发展的必然产物。

19世纪40年代的欧洲,正处于一个伟大的历史时代。当时欧洲的资本主义已经进入了较高的发展阶段。机器生产提高了生产社会化的程度,使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日益加深。以往隐藏在政治变革背后起决定作用的经济因素的明朗化、阶级关系的趋向简单化、社会生活的急剧变动等等,都使社会历史发展的唯物辩证性质得到了充分的表现。

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孕育了成熟的无产阶级。欧洲无产阶级已从一个自在的阶级逐渐成长为一个自为的阶级,形成为一支独立的自觉反对资本主义的强大力量。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欧洲先后爆发了英国的宪章运动、法国的里昂起义和德国的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震撼了资本主义统治,表现了无产阶级打碎旧世界、创立新社会、变奴隶为主人的决心和创造历史、改造世界的作用。为了实现这一历史使命,迫切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正是适应这一需要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