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前 黄楠森 陈晏清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
总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范畴为核心的完整的理论体系[1]
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实践概念的完备规定和实践观点的确立,是实现哲学上的伟大变革的关键。实践的观点规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独特方式,它是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认识论与本体论的统一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体现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的实践范畴作为自己理论体系的核心,它也就必然具备革命性与科学性高度统一的理论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一切哲学的根本之处,在于它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独特方式。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是一种唯物主义哲学。从对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解决方式上看,一切唯物主义哲学都是肯定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一般说来,唯物主义是以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具有空间特征或可感特征的外部客观存在作为第一性的存在去说明世界的。但是,如何规定这种客观存在,则进而凸显出了唯物主义不同形态之间的区别。古代唯物主义是独断论的,它只是提出了解释世界的原则,却不能证明这种原则的合理性。近代哲学已经清楚地意识到了思维与存在的对立,在这种背景下的近代唯物主义试图以感觉经验为基础去说明世界,去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因而多是经验论的。但经验论原则由于其固执于受动性的一面,而必然导致认识论上的怀疑论以及历史观中人与环境关系上的二律背反等严重的理论困难。德国古典哲学以唯心主义的方式改造了经验概念,康德把经验理解为一种思维范畴对所予感性材料的能动的构成作用,黑格尔进一步把经验理解为一种“意识对它自身——既对它的知识又对它的对象——所实行的这种辩证运动”[2],从而抽象地发展了人的能动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扬弃了对于经验概念的这两种抽象规定,把它改造为能动性与受动性相统一的实践概念,并以它作为基础去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使唯物主义获得了现代的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物质实践活动原则,就是一种唯物主义的现实的能动性原则。实践活动作为人类“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活动,是一种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客观的活动,本身即构成了一种客观的存在。同时,它又是一种能动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人“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3]。因此,实践是人与外部自然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关系,一种物质性的否定性关系。自然界作为先于人类的存在,其直接的存在形态是不完全合乎人的生存需要或目的的。人类要以人的方式生存,就必须以自己的物质性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否定外部自然的直接存在形态,使之成为合乎人的目的的存在,成为人类存在的一种要素。这种表现人对于外部自然的物质性的否定性关系的实践,也就成了人类存在的本质,构成了人类的基本的存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