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待西方哲学,特别是现代哲学在某些情况下出现简单否定偏向,除有上述政治原因外,还有理论原因。后者主要表现在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有时偏离了其本来意义,难以做到以马克思主义本来应有的求实态度来认识西方哲学的实际所是。他们在这方面的偏向既受到国外影响,又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密切相关。
当马克思在19世纪中期提出他的哲学理论时,就已非常明确地把对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的强调当作其核心。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一开始就指出,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以往一切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没有看到作为人的感性活动的实践的作用,唯心主义由于脱离实际同样不了解真正现实的实践,而他则肯定实践的观点在哲学研究中的决定性意义。因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ndliehe]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
《提纲》还明确指出,实践不能是人作为孤立的个体的活动,也不能是作为体现人的自然共性的人的“类”的活动,而应是社会化了的人的活动。“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由此把人的实践性与人的社会性联系起来,这为他后来建立更为完备的唯物史观奠定了坚实基础。马克思的哲学的根本使命是为无产阶级改造世界的现实斗争服务。因此它不把理论当作教条,而当作行动的指南;不恪守任何与现实生活和实践相背离的抽象原则,而是把原则与现实生活和实践紧密联系起来,既用来指导现实生活和实践,又在现实生活和实践中受到检验,得到丰富和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说,马克思的哲学是一种以社会化了的人的现实生活为基础的实践哲学。马克思的哲学当然是一种唯物主义哲学,但这不是近代哲学中那种立足于自在的自然的唯物主义,而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3],也就是立足于现实的人的历史性的实践的唯物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