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很喜欢用“常识”这个词。“文革”后刚刚复出不久,在推动引进国外先进科学技术的时候,邓小平说:“一切先进成果都是全人类共同努力的结果,就是资产阶级也懂得这个起码的常识,世界上先进的东西它都引进。”在推动真理标准讨论的时候,邓小平批评那些不赞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人,是忘记了“这本来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问题,是常识”。1992年视察南方的时候,邓小平批评那些把引进外资等同于发展资本主义的人,是“连基本常识都没有”。英国前驻华大使、《邓小平和现代中国的塑造》一书的作者伊文思爵士说他第一次接触邓小平,是读他在中共八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而这篇报告的“每一个段落意思都很清楚,并且因为充满朴素的常识而更加容易阅读”。伊文思的这个评价,适用于《邓小平文选》中的每一个篇章。
但邓小平确确实实又是一个以他名字命名的理论的缔造者。在中国这么大一个国家指导社会主义建设,不能不对我们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步骤、内部动力和外部条件、政治保证和依靠力量、立国之本和统一方略等问题作出回答。对上述问题的精辟而系统的回答,是邓小平留给我们的最重要遗产之一。
从长远来看,邓小平的遗产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他的健全常识,也不仅在于他的精辟理论,还在于他致力于把常识和理论统一起来,致力于在常识的基础之上建构理论,反过来又用理论来提炼和提升常识这样一种总体思路。借用美国哲学家罗尔斯的著名术语来说,就是要在理论和常识之间建立一种“反思的平衡”。
理论和常识的平衡,也就是理论与常识的一致。一个社会理论,如果它的重点是对社会现象的描述、分析和理解,那么社会中人们的常识就是一个基本的研究素材;如果它的重点是对社会状况的批判、规范和展望,那么社会中人们的常识也是一个基本的价值依据。人民群众的常识,是他们多年生活经历的凝结,其中包含的信息,是任何理论文本都难以匹敌的。但人民群众的常识之所以值得尊重,不仅是因为常识所包含的信息的数量,而且是因为常识所包含的信息的性质。说到底,常识的核心是人民自己对幸福生活的理解,而除了人民的幸福,不应该有任何更高的规范和理想。“教育农民”固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如果“教育农民”的目的是让他们接受“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样的“理论”,是注定不可能成功,也不应该成功的。“民以食为天”的古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圣言,它们的生命力所以能历千年而不衰,就是因为它们表达了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常识。“以人为本”的一个重要含义,是尊重人民群众的一些最基本的常识。理论的规模再宏大、内容再精深、形式再漂亮,如果违背了一些基本的常识,我们在这样的理论面前就必须格外小心,至少是敬而远之,最好是干脆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