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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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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文明冲突”和“永久和平”[1]——也从“9·11”事件谈起

“9·11”恐怖主义袭击事件提醒人们注意在此以前西方学术界提出的两个重要理论。一是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和德国社会学家贝克(Ulrich Beck)的“风险社会理论”。这种理论的背景是他们所说的“反思的”或“返身的”现代化阶段:现代化过程到了今天,不仅人们对这个过程的反思程度提高了,而且这个过程的结果正在反过来影响这个过程本身:本来是市场经济之动力的新教伦理,正受到市场经济本身所要求、所创造出来的消费主义的侵蚀;作为工业化之条件的自然资源开发,已经危及进一步的工业化本身;作为人类自信心空前提高之标志的人类对于主宰自己的种种不确定因素的技术控制,本身已经成为更大的不确定因素的根源。吉登斯概括了他所谓的这个阶段上的现代性的这样一幅“风险景象”:(1)高强度意义上风险的全球化:例如,核战争构成的对人类生存的威胁。(2)突发事件不断增长意义上的风险的全球化:这些事件影响着每一个人(或至少,生活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的多数人),如全球化劳动分工的变化。(3)来自人化环境或社会化自然的风险:人类的知识进入到物质环境。(4)影响着千百万人生活机会的制度化风险环境的发展:例如,投资市场。(5)风险意识本身作为风险:风险中的“知识鸿沟”不可能被宗教或巫术知识转变为“确定性”。(6)分布趋于均匀的风险意识:我们共同面对的许多危险已为广大的公众所了解。(7)对专业知识局限性的意识:就采用专家原则的后果来看,没有任何一种专家系统能够称为全能的专家。吉登斯在这里没有提到大规模恐怖主义袭击事件的威胁,但像“9·11”这样的事件,显然属于他所说的“突发事件”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