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年底以来,肯尼亚一直是国际舆论的热门话题。去年12月27日举行的大选结束不久,就爆发了反对党领导的大规模抗议活动,抗议在他们看来导致现任总统当选的投票舞弊现象。抗议活动很快失控,数百人死亡的消息立刻传遍各国。被认为好不容易实现了社会稳定和政治民主大体兼得的这个东非国家,突然间让人们联想起长年饱受部族冲突和军阀之争之苦的卢旺达。有人认为,这种局面说明了以多党制和议会制为特点的西方式民主不适应于肯尼亚国情;有人则认为,这种局面恰恰是西方式民主在这个国家还没有得到真正实行的结果。肯尼亚局势错综复杂,民主在肯尼亚到底是实行得不够,还是实行得不当;肯尼亚目前局势与民主政治有实质关联,还是只有表面联系,对这些问题笔者都不敢妄作评论,但从肯尼亚的局势及其引发的评论出发,却联想到这样一个对我们自己的实践也很有意义的问题:民主如何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好东西?
第一,民主的基础是现代社会。
“民主是一个好东西”,尽管古代社会也有人持这样的看法,但只有在现代社会,它才会成为一个相当广泛的共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现代社会之作为现代社会有这样一个鲜明特点:随着传统社会的解体,人们只要参与社会生活就必须遵守一些集体行动的规则(法律、政策、命令等),而这些规则已经无法以传统社会中常用的那些理由作为正当性依据了。不管是天意神旨,还是祖宗之法,或者是具有特殊资质或特殊魅力的某个人或某些人的主张,在典型的现代社会里,都已经不那么有说服力了。相反,对典型的现代民众来说,他们必须遵守的那些行动规则,如果确有正当性的话,这些规则就必须是说到底由他们自己参与制定的,至少是由他们信任和委托的人参与制定的。现代社会中最具有说服力的遵守规则理由是:“你不能出尔反尔,自我否定”——既然这是你自己答应了要做的事情,你就应该照着这样去做。在很大程度上,民主要真正成为一个好东西,实行民主的那个社会就应该是这种意义上的“典型的现代社会”。现实中很少有哪个社会能算得上“典型的”现代社会,但相对来说,人们是否真的只把自己参与制定的行动规则才看做是正当的规则,在不同的社会中的情况也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