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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岗”者能不能“敬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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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话说得顺口了,人们就不大去仔细思考它的具体含义。“爱岗敬业”这个说法就是一例。人们常常把“爱岗”与“敬业”放在一起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革命烈士,无一不被赞誉为“爱岗敬业”者。然而,人们有没有想过:爱岗者是不是可能不敬业、不爱岗者是不是也可能敬业;有没有进一步想过:这里是否还隐藏着一些值得深思的道德问题和社会问题。

其实,“爱岗”和“敬业”虽然都是关于一个人对于岗位或职业的态度,却指向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说这两种态度不同,不是说这两种态度相反,而是说这两种态度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比方说,我们常常把“身高”和“体壮”放在一起描绘某人,但是,尽管“高”和“壮”都是积极的属性而不是消极的属性,但它们却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身高而体不壮、体壮而身不高的,大有人在。同样,虽然我们常把“爱岗”和“敬业”放在一起讲,但爱岗涉及的是人的感情,而敬业涉及的是人的意志,两者属于不同的范畴。这两个范畴之间的差别,要比“身高”和“体壮”这两个范畴之间的差别更大:“身高”和“体壮”都属于经验事实的领域,而我们却不能简单地说“敬业”和“爱岗”都是经验事实。对于一个经验事实,我们是无法加以表扬或责备的。比方说,学生在课堂上打喷嚏,这是一个经验事实,我们可以用某个客观的原因(比方说鼻腔吸入了尘埃、花粉、刺激性气味等)来说明这个事实,而不能责怪那个学生打喷嚏是不讲道理。因为打喷嚏是一种生理现象,它既不是不讲道理的表现,也不是讲道理的表现,而是与讲不讲道理没有关系的表现。相反,如果一个学生在课堂上吹口哨,我们就可以批评他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尊重老师和同学,也就是说批评他不讲道理,因为吹口哨不像打喷嚏那样是无可选择的事情,而是有意为之的事情。同样,一个人爱不爱岗,常常和他的性格、兴趣有关,有时候也与他的能力有关——一个岗位他再喜欢,也会因为无法胜任、屡遭挫折而失去乐趣。一个人的性格、兴趣和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这个人无法自觉选择的东西。我们可以因为知道自己的性格、兴趣和能力的弱点而想办法弥补这些弱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改变,但这个改变过程常常是长期的、甚至不一定是成功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一个岗位是不是喜欢,就有点像对一个地区的风景是不是喜欢一样,并不是一件可以从道德上加以评判、加以赞扬或者责备的事情。然而,对岗位的职责是否认真对待、忠实履行,这是取决于我们的选择,因而我们可以因为一个人玩忽职守而加以责备,也可以因为一个人兢兢业业而加以赞扬。我们不仅可以进行这样的责备和赞扬,我们还应该进行这样的责备和赞扬。这有两方面的理由:一方面,在现代社会,各种职业都是社会分工合作体系的重要部分,只有大家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社会系统才能正常运转,社会成员才能正常生活。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人们的职业生活占据整个人生的重要地位,个人的价值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于职业和岗位之中。因此,无论从社会系统的角度,还是从个人价值的角度来看,我们都应该提倡敬业精神、赞扬尽责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