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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史家的角色与责任和史学的求真与经世[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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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史学上,史家作为社会一员而与社会的关系,史学作为历史进程的反映而与客观历史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也是很复杂的。我们甚至可以用这样的话来说明这两个问题的重要性:它们是打开中国史学宝库丰富宝藏的钥匙。

本文将按照这样的思考程序来阐述对于上述有关问题的认识,这就是:史家的社会角色与史家的社会责任是相联系的,史学的求真要求与史学的经世目的也是相联系的;它们的这种联系,并不因为客观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相互矛盾的因素而有根本上的改变。同时,史家的角色与责任和史学的求真与经世之间,存在着一种更深层次的本质的联系,以至于可以这样认为:揭示出这种联系,就是从一个重要的方面揭示出中国史学的总相和特点。

一、史家之角色意识的发展及史家的社会责任

中国史家之角色意识的产生有古老的渊源和长期发展的历史。

中国最早的史家是史官。至晚在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年),中国古代史官的角色意识已经突出地显露出来。有两个人们所熟知的事例可作为明证。第一个事例发生在公元前607年:晋国史官董狐因为记载了“赵盾弑其君”一事而同执政大夫赵盾发生争论,并在争论中占了上风。[116]另一个事例发生在公元前548年:齐国太史因为记载“崔杼弑其君”一事而被手握大权的大夫崔杼所杀,太史之弟因照样记载又被崔杼先后杀死二人,直到太史的第三个弟弟才照样记载了这件事。这时,有位南史氏听说太史尽死,便执简以往,欲为书之,中途听说已经记载下来,便返回去了。[117]这里,董狐、齐太史兄弟数人、南史氏等,都表现出了一种鲜明的角色意识,这一角色意识的核心是对史官职守的虔诚和忠贞。因此,他们不畏权势,即使献出生命以殉其职也在所不惜。这是当时史家之角色意识的极崇高的表现。当然,在我们认识这种现象的时候,不应局限于从史家个人的品质修养和精神境界来说明全部问题;从社会的视角来看,史家的这种角色意识也是当时士大夫阶层所遵循的“礼”的要求。西周以来,天子于礼有所谓“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118],此即“君举必书”之礼。[119]在王权不断衰微,诸侯、大夫势力相继崛起的历史条件下,这种礼也在诸侯、大夫中间推行起来。董狐、齐太史、南史氏都是诸侯国的史官;国君被杀,按“礼”的要求是必须记载下来的。不仅如此,就是作为大夫的赵盾,也有自己的史臣。史载,周舍对赵盾说:“愿为谔谔之臣,墨笔操牍,从君之过;而日有记也,月有成也,岁有效也。”[120]所谓“谔谔之臣”,是同“日有记”“月有成”“岁有效”直接联系的。由此可见,“君举必书”之礼,一方面反映了史官必须对当时所发生的事件的及时记载,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它对各级贵族的约束。是否可以认为,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才全面地表现了史家的角色意识。春秋末年,孔子称赞董狐是“古之良史”,因为他“书法不隐”;称赞赵盾是“古之良大夫”,因为他“为法受恶”[121]。此处所谓“法”,是指法度,即当时“礼”制的规范。从今天的认识来看,也可以看作从史家的主体方面和史家所处的环境方面,说明了史家之角色意识的个人原因和社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