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唐代史学论稿(增订本)(第七卷)

漫谈“八书”“二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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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书”“二史”

在“二十四史”中,有十部史书是记述南北朝史事的,它们是:《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和《南史》,记南朝史事;《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和《北史》,述北朝兴亡。以上“八书”“二史”,合计746卷,几乎占了“二十四史”总卷数3239卷的1/4。

从撰写时间来看,这十部史书成书于两个时期。《魏书》《宋书》《南齐书》成书于南北朝,其他7部都是唐初修撰的。

从编撰体例来看,“八书”“二史”都是纪传体史书。其中,《魏书》《宋书》《南齐书》《隋书》不仅有纪、传,而且有志,属于比较完整的综合体史书。其余六部则只有纪、传。“八书”“二史”都没有继承《史记》《汉书》中史表的传统,这是一个缺陷。

从著述过程来看,“八书”均系奉旨所修,是“钦定”的史书;“二史”虽然“撰自私门”,但也出于史官之手,并且经过监修的推荐、宰相的审订、皇帝的批准,地位与“八书”无异。可见,“八书”“二史”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各个封建统治集团的政治需要。

《宋书》100卷,梁沈约(441—513年)撰。沈约历仕宋、齐、梁三朝,历史上习惯地把他称为梁朝人。但他奉诏撰写《宋书》,则在齐武帝永明五年(487年)。次年,他完成帝纪10卷、列传60卷。《宋书》十志30卷,其撰成当在齐明帝称帝(494年)以后,甚至晚至梁武帝即位(502年)以后。

《南齐书》59卷,梁萧子显(489—537年)撰。萧子显撰《南齐书》的过程,《梁书》本传所记极为简括,只说他“又启撰《齐史》,书成,表奏之,诏付秘阁”。《南齐书》原60卷,包括帝纪8卷、志八目11卷、列传40卷、序录1卷。序录早佚,今存59卷。

《梁书》56卷、《陈书》36卷,唐姚思廉(557—637年)撰。姚思廉在贞观三年(629年)奉诏撰梁、陈二史,至贞观十年(636年)奏上《梁书》帝纪6卷、列传50卷,《陈书》帝纪6卷、列传30卷。姚思廉之父姚察曾做过梁、陈二朝史官,隋时,受命撰梁、陈二史,未成而卒。姚思廉的《梁书》《陈书》,继承了他父亲的一部分旧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