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有两部历史著作在中国史学史上极负盛名,一是刘知幾(661—721年)所撰的《史通》,一是杜佑(735—812年)所撰的《通典》。《史通》着意于对史学活动的反省,意在做出评论和总结;《通典》则注重于沟通史学与社会的联系,意在推动史学的经世致用。刘知幾和杜佑分别生活在唐盛世和唐中叶,他们的历史撰述以不同的风貌和成就反映了那个时期中国史学发展的特点。本文仅就《通典》的方法和旨趣做初步的分析,不当之处,祈请学术界同志批评指正。
一
杜佑的《通典》跟它以前的历史著作比较,在史学方法上有很大的发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历史和逻辑的一致。
恩格斯在讲到对经济学的批判时指出,“逻辑的研究方式”实际上无非是“历史的研究方式”,二者是一致的。他说:
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2]
恩格斯在这里所阐明的,是历史发展和人类思想进程的一致性的原则。然而,就历史家个人(当然,也包括其他任何个人)来说,其认识能力究竟能够在多大的程度上反映客观的“历史过程”,则是千差万别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歧异,对历史上思想资料积累和继承的多寡,以及对现实生活经验的总结和吸收的程度,等等,都可能造成这种差别。这种差别,毫无疑义地要表现在历史家研究历史,撰写历史的方法上。
《通典》问世以前,最有影响的历史著作莫过于《史记》和《汉书》。因此,考察《史》《汉》的史学方法,对于我们认识《通典》的史学方法究竟在何等意义上取得了重大的发展,是有很大的启发的。司马迁在谈到他著《史记》的具体方法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