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佑所著的《通典》一书,是一部历史名著。它所记“历代沿革废置及当时群士论议得失”,有很高的文献价值和思想价值;它的体裁和体例,是中国古代历史编纂学上的一次重大的创新;而杜佑本人在《通典》一书中所撰写的史论,在中国古代历史理论的发展上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历来为研究者所重视[2]。
本文是一篇札记性质的文字,不是重复过去人们对《通典》史论的评价,也不是重复阐述作者本人的研究,而是就几个视之似小、思之甚大的问题,讲一点新的认识,庶可视为《通典》史论研究的拾遗补阙吧。
一、史论的形式:序和论
《通典》的史论,有丰富的形式,包含序、论、说、议、评。对此,有的研究者已经指出过。这里要讨论的是,《通典》史论的这几种形式有什么区别?也就是说,杜佑赋予这几种史论形式各有何种含义?
据我的粗略统计,《通典》史论约为70余首,其中序近20首,论、说、议、评50余首,而说与议占了半数以上。
什么是“序”?刘知幾《史通·序例》引孔安国的话说:“序者,所叙作者之意也。”《通典》的序,有三种情况:一是叙全书之意,二是分叙各典之意,三是叙某典之中某篇之意。《通典》叙全书之意的序,仅227字,加上自注57字,也只有284字。但它说明了作者的治学旨趣,指出了《通典》的撰述目的和逻辑结构,是古代史书中的一篇名序。大凡研究《通典》的人,都极重视这篇序,这里不再细说。《通典》除《食货》以外,其余《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等八典均有叙本典之意的序。这些序,反映了杜佑对上述诸典所述领域的认识,集中地表明了他的历史观点、政治思想和社会主张。概括说来,《选举》序指出了人才的重要和“以言取士”的失误;《职官·历代官制总序》概括了自传说中的伏羲氏到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历代职官制度简史;《礼序》以很长的篇幅阐述了礼的性质、礼的文献和《通典》纂集礼制“将以振端末、备顾问”的目的;《乐序》讲了乐的作用及其与社会治乱的关系;《兵序》简述兵制而着重阐述历代用兵得失及《兵典》编纂原则;《刑法序》简述了刑法的产生和种类以及善用刑法的标准;《州郡序》阐述了作者的以德为尚的政治思想;《边防序》阐述了作者的民族思想和处理民族关系的政治主张。《食货典》处于全书之首,为什么反倒没有总序呢?我想,这或许是在全书的序中,作者已经强调了食货所处特殊重要位置的缘故。关于叙某典某篇之意的序,如“总序三师三公以下官属”“将军总叙”“东宫官叙”“王侯总叙”(以上《职官典》)、“东夷序略”“南蛮序略”“岭南序略”“海外序略”“西戎序略”“北狄序略”(以上《边防典》),则集中在职官、边防二典之中,或叙其沿革,述其总相,或论其得失,辨其利害。其中“王侯总叙”实是一篇辨析封国制与郡县制之得失利害的大文章,做出了“欲行古道,势莫能遵”的历史结论,可与柳宗元的《封建论》相媲美。此外,如《食货一·田制》的序、《食货四·赋税》的序、《食货八·钱币》的序等,虽无序之名,而有序之实,反映了作者在这些领域的深刻见解。如《食货一·田制》的序起首就写道:“谷者,人之司命也;地者,谷之所生也;人者,君之所治也。有其谷则国用备,辨其地则人食足,察其人则徭役均。”作者重视谷、地、人相互关系的思想,在经济思想史上有重要的价值。综上,《通典》这三个不同层次的序文,从结构上和理论上确定了《通典》全书的内容与规模、是全书的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