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的体例
作为纪传体史书,《南史》、《北史》同《史记》以下许多“正史”一样,在编撰上都以人物为中心,以纪、传构成全书或全书的主体。这是从纪传体史书的总体上说的。但是,纪传体史书在体例上,即在其内部结构上,或因所记史事在时间上及空间上范围的不同,或因史学家历史见解与表述方法的不同,往往会显示出不同的特点。《南史》、《北史》在编撰上也有自己的特点,就其主要方面来说,可以概括为:通史的体例,家传的形式,互见的方法。这几个特点,不仅反映出作者的思想,而且也反映出《南史》、《北史》所记述的时代的特点。
这里,先说通史的体例。
《南史》、《北史》专记南北朝时期各个皇朝的历史,这一点,同其他一些断代为史的“正史”没有根本的区别。但是,《南史》、《北史》又是分别记述了几个皇朝历史的史书,因此,它们同一些只记述某一个皇朝历史的“正史”又有许多不同之处。李延寿说,他撰写《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这不仅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同时也是指采用《史记》作为通史的体例来说的。关于这后一个方面,从《南史》、《北史》对史书断限的处理和类传的处理上,可以看得很清楚。
第一,关于断限的处理。《史记》作为通史,把西汉和西汉以前的历史看作一个总的历史过程,在这个总的过程中划分了若干个段落,因而有《五帝本纪》、《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秦本纪》等。《南史》和《北史》也分别把南朝和北朝看作是一个相对完整的历史阶段,其中也分别可以划分为若干个段落,因而《南史》有《宋本纪》、《齐本纪》、《梁本纪》、《陈本纪》,《北史》有《魏本纪》(含北魏、西魏和东魏)、《齐本纪》、《周本纪》、《隋本纪》。这无疑是通史断限的方法。因为《南史》、《北史》并不是《史记》那样的通史,所以李延寿采用这种断限方法,就具有独特性。这种独特性表现在:李延寿突破了原先许多史学家多以某一个皇朝的兴亡作为史书断限依据的格局,而把若干个皇朝的历史视为一个整体并以此作为《南史》、《北史》断限的依据。这是李延寿在史书断限上的一个创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