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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魏收《魏书》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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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子显死后十七年,即梁元帝承圣三年、北齐文宣帝天保五年(554年),北齐魏收撰成《魏书》。萧子显死年,魏收三十二岁,可以说他们是不同皇朝的同时代人。

魏收(505—572年),字伯起,小字佛助,钜鹿下曲阳(今河北晋州市西)人,历仕北魏、东魏、北齐三朝。他出使过梁朝,也接待过梁朝派到东魏的使臣徐陵[177]。他与温子升、邢子才齐誉,“世号三才”。魏收在北魏末年节闵帝普泰元年(531年)就被委以“修国史”的事务,这时他才二十六岁。东魏时,他担任过一些重要官职,但始终兼任史职。北齐天保二年(551年)。他正式受命撰述魏史,这距他开始接触有关魏史的撰写已有二十年的历史了。文宣帝高洋对他说:“好直笔,我终不作魏太武诛史官。”[178]高洋这个人在历史上似无多少可称道处,但他能说出这样的话,亦属难得。高洋之父高欢当年左右东魏朝政时,也对魏收说过:“我后世身名在卿手,勿谓我不知。”这说明高欢、高洋父子看重历史撰述,看重他们身后的名声,也说明魏收在他们心目中的分量。

魏收撰《魏书》,可以直接继承、借鉴的文献主要是:北魏初年邓渊所撰《代记》十余卷(太祖拓跋珪时);崔浩编年体《国书》(一称《国记》,太武帝拓跋焘时);李彪改编年体为纪、表、志、传综合体国史,未成书(孝文帝时);邢峦、崔鸿、王遵业等撰孝文帝以下三朝起居注(宣武帝、孝明帝时);元晖业撰的《辨宗室录》三十卷(北魏末年);其余就是当时还能见到的有关谱牒、家传等。魏收与房延祐、辛元植、刁柔、裴昂之、高孝斡等“博总斟酌”,历时三年余,撰成《魏书》一百三十一卷:帝纪十二卷、列传九十八卷,于天保五年(554年)三月表上;十志二十卷,例目一卷,于同年十一月表上。例目已佚,今存一百三十卷(含子卷)。参与撰写十志的除魏收外,还有辛元植、刁柔、高孝斡、綦母怀文。魏收在表上十志时指出:“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论,前后二表一启。”例目已佚,其史例亦不可知。二十五序,俱存,见于《皇后传》、诸类传及十志。九十四论,今存九十三论[179],以卷七十四《尔朱荣传》后论文字最多。二表皆佚,今仅存《前上十志启》,编于诸志之首。上述例、序、论、表、启,“皆独出于收”[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