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殖民的主体性反思:对文化殖民主义的批判

二、后殖民主义的崛起与主体性的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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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殖民主义理论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以赛义德于1978年出版的《东方学》为标志;它成为一种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文化思潮,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后殖民主义理论崛起于20世纪末期,而这一时期正是西方思想界对现代性进行全面反思并进而对现代性中的主体主义“狂轰滥炸”的时代。对现代性的反思和对主体性的解构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当属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从整体上全面反思了现代性的理性启蒙假说、线性发展观、技术主义等,犀利地批判了现代性中的基础主义、逻各斯中心主义、主客二分的本质主义、理性主义等在场的形而上学。

主体主义哲学是一种主体中心主义哲学,它先设定一个高高在上的万能的主体,无论其为逻辑主体、言语主体、实践主体还是其他性质的主体,再设定作为客体的自然界和人不存在,而主体是作为提问者的存在,并由主体的存在论证自然和人的存在。也就是说,在主体主义哲学中,客体的命运是由主体所决定和操控的。不仅如此,主体主义哲学还是将自我当作主体,主体当作本体的哲学。主体主义哲学强调万物的本体必须以自我为条件,自我是感性流变万物中的有限性的同一本源,具有使万物全尽摄绝的能力。主体自我是本体的拟人化变种,它保持着本体论所要求的同一性、现存性或在场性。所以,主体主义哲学也是自我中心主义哲学。

正是在此意义上,德里达说,主体主义哲学是一种“在场(presence)的形而上学,我们唯一所知的一种形而上学。也许可以这么讲,那种基础、原则或中心的所有名字指称的一直都是某种在场[艾多斯、元力、终极目的、能量、本质、实存、实体、主体、揭蔽(aletheia)先验性、意识、上帝、人,等等]的不变性”。[14]而逻各斯中心主义“与作为在场的一般存在意义的历史规定相融合,与取决于这种一般形式并在其中组成它们的体系和历史系列的所有次要规定(事物向视觉显现为本质,作为实体/本质/存在的显现,作为此刻或瞬间的暂时显现,我思、意识、主体性的显现,他人与自我的共现、作为自我的意向现象的主体间性,等等)相融合。因此,逻各斯中心主义支持将在者的存在规定为在场”。[15]这样的认识论动机,在场的权威性,对确定性、绝对基础和逻各斯中心等的追求被德里达视为哲学上的极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