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本质是什么?这是美学中的核心问题。普洛丁在《九章集》中,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一 美是“一”不是“多”
普洛丁在专门讨论美的本质的第一集第六章中,一开头就明确指出,他所讨论的美,不仅是指与视觉、听觉有关的可感的美,而且是指包括到“美的事业,美的行为,美的学问,以及道德品质的美”[18]。而他所要探讨的是先验的美:“一种先于这一切的美。”[19]即他所要阐明的是一般的美,涵盖一切的美,也就是美的本质:“一切事物都具有的同一的美。”[20]
首先,普洛丁并不否认美与感觉的联系。他声称,美是与感觉相联系的,并且主要是与人的视觉有关,接着是与听觉有关,例如在“各种语词的种种结合”和音乐中就是这样。但他的讨论并不停留在感觉,并不停留在感官感受到的可感事物的感性美,而是要阐明不仅是感性的美,而且是高于美的事业、行为以及道德品质的美,即先验的美。作为认识论上的先验论者,普洛丁和柏拉图一样,认为这种涵盖一切、先于一切类的美,是灵魂所固有的。
其次,它所要阐明的是依附于第一原理“太一”(善、神)和第二原理“心智”的第三原理“灵魂”的那种永恒的一般的美。普洛丁申述道,美固然主要诉诸感官,由于美的事物和美的声音作用于人的视觉和听觉器官,从而使人感觉到美。但使感官感觉到美的是什么?也就是说,美的事物之所以为美是取决于什么?美是“一”还是“多”:“难道一切事物都具有同一的美,还是一种物体有一种美,别种事物则有别种的美?各种美或这一种美究竟是什么?”[21]显而易见,凭借感官感觉到的可感事物的美,不是这一种美,因为事物处于变动之中,同样的事物,有时显得是美的,有时显得不美,结果可感事物是一回事,美又是一回事:“仿佛物体是一种存在,美又是另一种存在。”[22]也就是说,作为“多”的可感事物的美是一回事,而作为“一”的永恒的美是另一回事。我们要探求的正是这种作为“一”的美,只有找到这种作为美的事物之所以为美的“原理”,由于它呈现在事物中,吸引着人们的眼睛和耳朵,从而迫使人们转向它,使人们在感觉中感到欣喜。只有找到了这种使美的事物之所以成为美的原理,我们才能以它作为阶梯,进而窥见其余各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