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贺拉斯为代表的诗学理论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它是发端于罗马诗歌的黄金时代的产物。
在罗马历史的初期,罗马人很少投向文学,以致直到公元前1世纪为止也没有创作出堪称重要的作品。但是,随即却出现了一个黄金时代。它起自罗马共和国的最后一些年代和罗马帝国的初期,即以西塞罗时代闻名于世的共和国辉煌的最后时期(指前80—前42年),和以奥古斯都时代闻名于世的甚至更为灿烂的帝国开创年代(指前42—14年)。它相当于古希腊的伯里克利时代。要是说,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美学—文艺理论是伯里克利时代的文艺创作的理论总结,那么,贺拉斯和朗吉弩斯的诗学是罗马文艺的黄金时代的文艺创作的理论总结。当然,朗吉弩斯所涉及的时代和领域,较贺拉斯广阔得多。
贺拉斯的文艺理论,不仅有这个黄金时代的文艺创作实践的依据,还有其思想理论的渊源。贺拉斯在其有关诗作中,不只一次提到“哲学”这个名称,但其含义,绝然不同于以苏格拉底—柏拉图一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那种希腊古典意义上的理性的、思辨的哲学,而是流行于罗马社会的那种通俗哲学而已。
当时流行于罗马的以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葛学派为代表的哲学思想,不只吸引了一般的学者,并且影响及一般政界人物。以致,像奥古斯都大帝那样的皇帝,都曾著书以提倡哲学。其他诸如史学家、诗人、律师、艺术评论家等也无不研究哲学,无怪乎几乎与贺拉斯同时代的卢克莱修写下长篇的哲理诗。有些人竟至终身从事哲学研究,把它当作一种谋生的职业。他们或则教育子弟,将一种严格的有法则的教训施诸贵族子弟,或则以哲学磨练自己的行为和感情,以期达到实践生活上的至善。[17]集中体现为出于实用目的的追求所谓的“哲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