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方美学史 第5卷 十九世纪美学

第二节 艺术生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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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节已讲到,马克思在《手稿》中首次把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方式来考察,并认为它受一般生产(即物质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之后,这一思想逐步得到发展和深化。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在表述新世界观时提出了"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37]的重要命题,这一命题不仅包含着艺术生产论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基础,而且首次将生产区分为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两大部类,哲学、宗教、艺术等均属于精神生产范围。

在50年代马克思先后完成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及其"导言"、"序言"和《1857-1858经济学手稿》等经济学著作,在这些著作中马克思把美学和文艺问题作为历史的一个重要部分来研究,提出了许多深刻的思想和观点,艺术生产论便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序言》中,马克思对唯物史观作了完整的、经典性的表述,提出了一般说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基本原理。他指出: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