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生命哲学",从广义上讲,指从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30年代西方流行的一种非理性主义的哲学流派。它渊源于德国的浪漫主义。早在18世纪70年代德国的"狂飙突进"运动和浪漫主义文学中,就有人提出以"生命"为口号来区分活的东西和死的东西,以此作为文化批评的标准;在1827年,耶拿派浪漫主义的代表之一弗·施莱格尔就曾作过《关于生命哲学的三次讲演》,主张撇开关于绝对的思想而研究精神的内在生命,建立以心灵为核心的生命哲学;而叔本华和尼采在鼓吹非理性的生存意志和权力意志的同时,对生命的意义也很强调,促进了生命哲学的形成。从19世纪中叶开始,西方哲学面临着急剧的转变:德国古典哲学因黑格尔派的分裂而逐渐终结,旧的形而上的思辨哲学开始瓦解和崩溃,面对资本主义社会所带来的种种危机,传统的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都无法得出满意的解释,实证主义哲学也同样陷入了机械论的困境之中。正是在这种条件下,随着自然科学,特别是生命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哲学家们开始用生命和生命现象,从非理性(如生命的意志、情感、冲动、直觉、体验等)的角度来解释西方社会和人的问题,从而首先在德国和法国兴起了生命哲学。德国生命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狄尔泰、齐美尔、奥伊肯。狄尔泰曾经说过:"我们正处于传统模式的形而上学的终结之时,同时又在思考我们要终结科学哲学本身。这就是生命哲学的兴起。每一次新的拓展都要抛开一些形而上学的成分,更加自由独立地去开拓。上一代人中有一股主导力量形成了。叔本华、瓦格纳、尼采、托尔斯泰、罗斯、梅特林克逐一对青年一代发生影响。他们与文学的天然联系加强了他们的冲击力。因为诗的问题就是生活的问题。他们的方法是深切地去体验生活,否弃一切原则上的体系的假设,这种方法一开始就直接指向人的生命过程,力图从中归纳出生命的普遍性特征。"[1]由此可见,生命哲学是反对近代实证主义和理性主义,强调与自然界不同的生命的创造性和独特性,认为世界不是由机械论和决定论所规定的公式、规律构成的,世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生气的、激**着生命的世界,因此,生命哲学对于最富生命的创造性和独特性的审美和艺术的活动最为关注,自然而然地形成了生命哲学的美学,而且美学也成为生命哲学的最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