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道夫·奥伊肯("Rudolf Eucken",旧译"倭铿",1846-1926年)是德国生命哲学的另一位重要代表人物。他所倡导的是一种历史-文化倾向的生命哲学,用他自己的说法,可称之为精神生活的哲学,在这种哲学基础之上的美学思想,当然亦可称为精神生活的美学。他于1863年入哥廷根大学学习语言学和哲学,获博士学位以后,在法兰克福高级中学任教。1871年任瑞士巴塞尔大学哲学教授,1874年任耶拿大学教授,直至1920年退休。他的主要著作有:《近代思想主潮》(1878年)、《精神生活的统一性》(1888年)、《大思想家的人生观》(1890年)、《为精神生活的内容而战斗》(1896年)、《宗教之真理》(1901年)、《一种新人生观大纲》(1907年)、《生活的意义与价值》(1908年)、《知识与生活》(1912年)、《当代伦理学与精神生活的关系》(1913年)、《自传》(1921年)等。他曾于1908年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他的美学思想就包含在他的精神生活哲学的著作之中。
他的精神生活哲学认为,哲学不能以抽象概念为中心,应该以活生生的、非常具体的生命或生活为中心,是生活第一,不是思想第一。他对自然主义、理智主义、人本主义分别作了剖析和批判。他认为,自然主义把人的生活物质化、生物化,剥夺了人的创造精神和思想自由,要人安于本能的生活,使人的生活受生存竞争法则的支配,丧失了崇高的理想和追求。理智主义对自然主义的批评不无道理,但它把人的生活抽象化、概念化,要人为抽象的观念或理想而奋斗,同样是片面的机械的。至于社会上流行的人本主义,也有类似的缺点,它或者只从生活本身论生活,不能超越自身看到全体,或者只注重表面的物质生活,忽视人的生活本身,忽视精神生活。因此,他认为整个问题的关键之处在于承认一种独立的精神生活及其在人身上的展现。他认为,人是自然与精神的会合点,人的义务和特权便是以积极的态度不断地追求精神生活,克服其非精神的本质。精神生活是内在的,它不是植根于外部世界,而是植根于人的心灵,但它又是独立的,它超越主观的个体,可以接触到宇宙的广袤和真理。人应以行动追求绝对的真、善、美,追求自由自主的人格,只有当人格发展时,才能达到独立的精神生活。精神生活绝不是最终的成就,因为它始终是一个随历史而发展的过程。历史的发展就是精神生活的具体化,是它由分散孤立到内在统一的发展史。精神生活的本质就是要超越自身,超出自然与理智的对立,达到两者的统一。精神生活是最真实的存在。它既是主体自我的生活,又是客体宇宙的生活。精神生活乃是真理本身,它在个体身上的展现是有层次的,不同的层次便是不同的境界。人应以自己的全部机能,不仅以理智,更需要以意志和直觉的努力,能动地追求更高的精神水平。他认为,道德生活和宗教生活是人的精神的最高境界,而宗教的力量在于把生活的重心从理智的世界转到道德世界和人格世界。他希望实现这样的社会:它摆脱了必然性的压力,并以体现和珍视一种独立的精神性为己任。它的职能是尽可能地在人们面前保持一种精神自由王国,捍卫其理想和价值标准,并造成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精神氛围。如此方可恢复生活的真正意义和价值。[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