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马斯(A.J.Greimas,1917—1992年)是法国著名的结构主义者和符号学家。他将意义问题作为研究的出发点,试图由形式化的语符语义关系内在地推演出文本的意义系统,通过结构语义学建立起一套叙事语法,为各种类型叙事文本中的基本关系提供了描述模型。他的最有影响的著作是《结构语义学》(1966年)和《论意义》(1970年)。
一 结构语义学的基本思路
格雷马斯从语言学理论出发,认为文学作品作为研究对象是用一种特定的自然语言讲述出来的故事,因此是一个意义的整体。也就是说,叙事文本就是由能指和所指组成的整体。这样,叙事研究的主要任务就是研究叙述内容(即所指)的结构。而叙述内容又分为两个部分:语义和语法。语法构成叙述内容的组合,语义则给组合中的各单位以特定的含义。格雷马斯的语义学研究对于叙事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格雷马斯的早期力作《结构语义学》代表了结构主义对于叙事语义分析最为全面而严谨的理论建设,在叙事理论中具有突出贡献。格雷马斯语义分析的根本目的是对作品的意义寻找“内在”的界定,即从作品中文字的语义关系的形式化,内在地推演出作品的意义系统,以避免主观的、外加的意义阐释。
在具体分析中,格雷马斯非常重视层次在叙事研究中的作用。作为结构主义者,格雷马斯在文本层次上首先做出了一个重要区分,即叙事文本中的“深层”与“表层”的分别。认为叙事文是由外显的叙述层面(表层结构)与内隐的结构主干(深层结构)所组成,深层结构可看作是从叙事文表层结构“约简”而来,但它在逻辑上是先于文本的,它是叙事的原初表达形式,在组合化过程中生成表层结构,进而表现为各式各样的文本。这一表层与深层的理论假设和区分是结构主义的基本观点,格雷马斯将这一假设运用到叙事作品的语义分析上,则有理论上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