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的论述构成了德勒兹著述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这首先体现在其关于普鲁斯特、萨克-莫索克、卡夫卡等的一系列研究专著中,这些专题著作在相关的研究领域中都引发了深远的影响。其次,即便是在其哲学著述中,对文学作品、作者的引用也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甚至,这种引用达到了与对哲学作品、作者的引用旗鼓相当的程度。在其第一部重要的哲学著作《差异与重复》的前言中,德勒兹曾写道:“一部哲学著作应该部分上是某种独特类型的侦探小说,部分上是一种科幻小说。”[15]而其第二部重要的哲学著作《意义的逻辑》则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对刘易斯·卡罗尔作品的一种解读(同书还收录了关于菲茨杰拉德、马尔科姆·劳瑞、米歇尔·图尼埃、左拉等人的讨论)。在接下来与瓜塔里合著的《反俄狄浦斯》中,对欲望这个核心问题的探讨以及对精神分裂分析的展开同样倚重于对文学作品的参考,而关于外界对其“过度引用文学作品”的指责,德勒兹曾做出如此解释:“如果说劳伦斯、米勒、凯鲁亚克、巴勒斯、阿尔托或贝克特比精神病学家和精神分析学家更了解精神分裂症,那难道是我们的过错吗?”[16]而在其里程碑式的作品《千高原》中,在特别献给文学的章节之外,对文学作品的引用随处可见,其重要的哲学概念如生成、根茎等,更是带有着强烈的文学色彩……总而言之,在德勒兹的著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文学与哲学的“共生现象”。事实上,德勒兹曾明确说道:“对哲学的探讨无法脱离科学或艺术独立地进行。”[17]在他看来,“哲学、艺术和科学之间有着相互呼应的关系,有着相通的关系……它们随着自身的演进而相互激发。”[18]而在《什么是哲学?》中,德勒兹也确实对这三门学科之间的“呼应和共鸣”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艺术、科学和哲学构成了切入混沌的三个不同平面,这三个平面分别以感受、函数和概念在我们的大脑中发挥着作用,并构成了思想的三种不同形式。[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