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年),出身于德国法兰克福一个犹太家庭,先后在法兰克福、海德堡、慕尼黑等大学学习心理学、社会学和哲学,1922年获博士学位。后去柏林精神分析研究所研究弗洛伊德学说。1928年起在法兰克福精神分析研究所和社会研究所工作,加盟法兰克福学派。1934年由于纳粹上台而被迫移居美国,先后执教于哥伦比亚、耶鲁、纽约等大学,1946年创建威廉·怀特精神分析和心理学研究所。1949年起应邀赴墨西哥国立大学任教,创立墨西哥精神分析研究所。1971年移居瑞士,继续勤奋笔耕。一生著述甚丰,主要有《逃避自由》(1941年)、《心理分析和伦理学》(1954年)、《健全的社会》(1955年)、《现代人及其未来》(1960年)、《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1961年)、《在幻想锁链的彼岸》(1963年)、《爱的艺术》(1979年)等。他毕生的宗旨是认识人、改造人、美化人,创造健全的社会,为此,潜心研究马克思和弗洛伊德,企图在两人之间构架桥梁,达到社会学与心理学的合作,开展现代社会中的心理革命。他虽无文论、美学专著,却有关于文论、美学的精辟见解。
一 以“生产性的爱”为核心的人学
弗洛姆的文论、美学以其人学为基础。他努力用马克思的学说改造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进而提出自己的人论。
他指出,马克思认为人是由社会形成的,而弗洛伊德则主要从人的家庭遭际、心理分析来看人,马克思的思想比弗洛伊德更科学,深刻、宽广,但缺乏对人的内心世界的精细分析。因此,他想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人论。
他清醒地看到人面对生与死、实现生命潜能的要求与实际上不可能全部实现的深刻矛盾,即人的存在的二律背反;他同时还看到人在不同历史时代也面临着“历史的二律背反”。这两个“二律背反”是每个现实的人必须面对并寻求回答的问题。他提出,作为既有思想又有肉体的人,既是社会的人又是有情感、欲望、本能的人,“对人的存在问题的唯一回答”就是“在于实现人与人之间的融合,在于实现与另一个人的融合,在于爱”,爱是“在保存人的完整性、人的个性条件下的融合”[2];而成熟的爱应是一种“生产性的爱”,一种“给予”,“给予是潜能的最高表达”,是“快乐的”体验,由此“表现了我生命的存在”[3],“给予”有关心、责任、尊重和认识四要素。这就是弗洛姆人论的基本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