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去写过一篇文章认为徒善不足以为政,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徒善不足以为政”,是我们亚圣孟老夫子的话。他是性善论者,主张人的本性是善的,应该发扬本心。可是他也认为为政不能只讲王道仁政还应该有刑法。所以既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又说徒法不足以自行。我看比起大成至圣孔子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说法,要全面、准确、实际。从文化传统的角度说,我们党提出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可以说是吸收了我们传统文化中的精华。
依法治国,重点强调的是治国要依法。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国家政治改革方面最重要的一个成就是确立依法治国的原则,并不断完善和制定各种法律。依法治国是建设法治国家,使国家生活民主化,充分发挥人民民主政权的作用,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全体人民合法权益的保证。治国不依法不行。治国不依法,好比开车没有交通法规,爱怎样开就怎样开,愿怎样开就怎样开,国家肯定无法治理,社会肯定会乱套。我们在“**”中吃够了“无法无天”的苦头,也尝够了以言代法的苦头。现在这个情况有了根本的改变。我们的基层干部知道办事要守法,处理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事要依据法律;普通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也增强了,知道应该遵守法律,也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民告官并得到胜诉的事例不少。这就是社会的大进步,是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效。讲到依法行政,我就想到最近非常流行的口号——人性化管理。推而广之,人性化什么什么之类的口号,甚为流行。我不知道这个口号由何而来,大概是从以人为本演化出来的。但这种引申我以为是不正确的。以人为本内容是清楚的,就是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而不是以人性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