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纵横:外一种(第二卷)

史学的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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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的体裁体例和文字表述

一、史学也讲究审美吗

是的,史学也讲究审美。

《左传》评论《春秋》,说它“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成公十四年),就包含着明显的审美意识。

古希腊的唯物思想家卢奇安(又译作琉善,约125—约192年)在一篇题为《论撰史》的长文中,讲到了史学审美的一些原则,在史学批评上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其中有几条主要原则,一是“真实的美”,二是“秩序之美”,三是文字表述之美。

关于“真实的美”,他这样写道:

如果历史家认为加上一些修饰是绝对必要的话,他应该只求风格本身之美;只有这种美是华而实,可惜今日的史家往往忽略了这种真实的美,却舍本求末,鱼目混珠,贩卖无中生有的浮词。[1]

只有“华而实”才称得上“真实的美”。他认为,“历史是可以歌颂的,但是歌颂要安于本分,要用得恰当,不要使读者讨厌”。他非常明确地指出:“历史只有一个任务或目的,那就是实用,而实用只有一个根源,那就是真实。”可见,卢奇安说的“真实的美”,是史学的“任务或目的”所决定、所要求的。

关于“秩序之美”,卢奇安认为:史学家的艺术在于给复杂错综的现实事件赋予条理分明的秩序之美,然后以尽可能流畅的笔调把这些事件记载下来。客观历史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史学家的艰巨任务,是首先使自己对历史的认识达到“条理分明”的程度,然后才能写出“条理分明”的历史著作;这种著作如果属于上品的话,那就会给人以“秩序之美”的感受。当然,按照卢奇安的观点,“秩序之美”是建立在“真实的美”的基础上的。在历史撰述上,失去了真实,任何“秩序”都是徒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