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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代史纪传和《五代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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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贞观十年撰成的“五代史”包括:

——《梁书》56卷:帝纪6卷,列传50卷。姚思廉(557—637)撰。

——《陈书》36卷:帝纪6卷,列传30卷。姚思廉撰。

——《齐书》50卷:帝纪8卷,列传42卷。李百药(565—648)撰。后人为区别于萧子显《齐书》,称之为《北齐书》。

——《周书》50卷:帝纪8卷,列传42卷。令狐德棻(583—666)、岑文本(594—644)、崔仁师撰,其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

——《隋书》55卷:帝纪5卷,列传50卷。魏徵(580—643)、颜师古(581—645)、孔颖达(574—648)等撰,其史论皆魏徵所作。魏徵还撰写了梁、陈、齐三史帝纪总论。

五代史各在不同程度上继承了前人成果,姚思廉、李百药都有家学传承,《周书》、《隋书》具有更明确的官史性质。在诸史作者中,大致说来,魏徵长于史论,姚、李长于史文,令狐德棻长于史例。五代史在南北关系的处理上,大致采取了同等看待的态度,这跟《宋书》、《南齐书》称北朝为“索虏”,《魏书》称南朝为“岛夷”,是一个很大的变化,反映了在政治统一的条件下政治家和史学家对南北朝历史的新认识。五代史虽各自独立,但对所记历史内容也有一个全局的安排。梁朝、陈朝与少数民族及外域的联系,《梁书》专立《诸夷传》叙述,《陈书》则散见于纪、传之中;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北齐书》同《陈书》相似,《周书》跟《梁书》相同。《梁书》所记“海南诸国”,《周书》所记突厥、稽胡,都是极重要的历史内容。梁、陈、齐三史都有魏徵撰写的总论,反映出对前代史评价上的总的考虑。

五代史在编次上讲究以类相从的方法,除各类传外,其他列传也有不少是略按“义类”、“类会”编次的。因各朝年代短促,年代与“类会”之间的关系便于安排,容易做到眉目清晰。不过,五代史在表述上却出现了明显的程式化的趋向。它们的帝纪,于朝代更替之际,详载新朝“受命”的各种诏策、玺书,讳恶溢美。它们的列传,必首列传主姓名、郡望,祖、父官职,继而依次叙述幼年生活,性格、相貌、风度,历任官阶,行事、文章,有的最后还写出饰终诏书、封赠、谥号、子孙官职、著述名称。像《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中那种气势恢宏的帝纪,生动激越的列传,已难得见到。在门阀意识支配下,纪传体史书逐渐失去原来的活力。从局部来看,五代史中也有少数写得精彩的片断。《梁书》的《韦叡传》写合肥之役和邵阳之役,《康绚传》写堰淮之役,《昌义之传》写钟离之守,《周书》的《韦孝宽传》记玉壁之守,《王罴传》记荆州之守、华州之镇,都写得有声有色,是五代史中少见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