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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史通》的史学批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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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对于历史撰述所做的历史回顾和理论分析,贯串着一条史学批评的主线。从《史通》各篇的编次和涉及的问题来看,它的史学批评理论是有自身的逻辑体系的。这个体系可以概括为:体裁、体例,编撰方法,表述要求,撰述原则,史书内容,史学功用。这几个方面,可以看作是《史通》的史学批评的几个大范畴,而在每一个范畴中还有一些比较具体的原则和标准。现对其次第略作变通,并简述其理论要点。

——关于史书内容。这是史家对客观历史的认识和概括,用刘知幾的话说,就是“记言之所网罗,书事之所总括”。《史通·书事》篇引用荀悦和干宝的论点并加以概括:“昔荀悦有云:‘立典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彰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勋,五曰表贤能。’干宝之释五志也:‘体国经野之言则书之,用兵征伐之权则书之,忠臣烈士孝子贞妇之节则书之,文诰专对之辞则书之,才力技艺殊异则书之。’于是采二家之所议,征五志之所取,盖记言之所网罗,书事之所总括,粗得于兹矣。”[41]荀悦所谓“五志”重在表达撰述思想和撰述的社会目的;干宝的解释则偏重于撰述内容。刘知幾没有明确指出他们的同异,但他“采二家之所议”,说明他是看到了其中的差别的。他说史书内容“粗得于兹”,表明他并不认为他们所说就已经全面了。所以刘知幾接着上文继续写道:“然必谓故无遗恨,犹恐未尽者乎?今更广以三科,用增前目:一曰叙沿革,二曰明罪恶,三曰旌怪异。何者?礼仪用舍,节文升降而书之;君臣邪僻,国家丧乱则书之;幽明感应,祸福萌兆则书之。于是以此三科,考诸五志,则史氏所载,庶几无阙。求诸笔削,何莫由斯?”[42]这里补充的“三科”,除“旌怪异”外,其余两科,一是关于典章制度的沿革,一是关于国家盛衰存亡之故,都是历史的重要内容,显示出刘知幾的卓识。这里的问题不只是在于刘知幾对史书的内容提出更广泛的认识,还在于他提出了“记言之所网罗,书事之所总括”这个理论上的命题,这实际上是触及史家主观意识同客观历史存在之关系这个重要问题了。据此,他批评前史有“四烦”,即有关记载符瑞、常朝、虚衔、家牒多有不当,提出了“记事之体,欲简而且详,疏而不漏”的史学批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