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承担着求真与经世的双重使命,这是中国史学的第三个优良传统。
史家之角色意识与社会责任,至少在两个方面影响着中国史学的基本面貌,这就是中国史学的求真精神与经世目的,以及其相互间在总体上的一致性。具体说来,史家的角色意识同史学求真要求相关联,史家的社会责任同史学的经世目的相贯通。这里,首先来考察中国史学求真与经世的内涵及其相互间的关系。
史学批评家刘知幾认为:
夫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然则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狐、南史是也;后来经始者,贵乎俊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必论其事业,前后不同。然相须而成,其归一揆。[29]
刘知幾把史学工作大致上划分成了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是“书事记言”,后一个阶段是“勒成删定”,前后“相须而成”,缺一不可。他认为前一阶段工作的主要要求是“博闻实录”,一要“博”,二要“实”;后一阶段工作的主要要求是“俊识通才”,一是“识”,二是“才”。按照刘知幾的思想体系,结合他关于才、学、识的理论来看,“博闻实录”可以看作“史学”,“俊识通才”包含了“史识”和“史才”。那么,这里什么是最重要的基础呢?答曰“博闻实录”是基础。这是因为,没有丰富的和真实的记载(所谓“书事记言”),自无从“勒成删定”,而“俊识通才”也就成了空话。当然,仅仅有了“博闻实录”,没有“俊识通才”去“勒成删定”,也就无法写成规模宏大、体例完备、思想精深的历史著作,无法成就史学事业。刘知幾在理论上对中国史学的总结和他所举出的董狐、南史、班固、陈寿等实例,论证了中国史学是以求真为其全部工作的基础的。这种求真精神,从先秦史官的记事,到乾嘉史家的考据,贯穿着整个中国古代史学。人们或许会注意到,《史通·直书》篇列举了唐代以前史学上以“直书”饮誉天下的史家,他们是:董狐、齐太史、南史氏、司马迁、韦昭、崔浩、张俨、孙盛、习凿齿、宋孝王、王劭等。他们或“仗气直书,不避强御”;或“肆情奋笔,无所阿容”;或“叙述当时”,“务在审实”;等等。这都需要“仗气”与“犯讳”,显示了他们大义凛然的直书精神。刘知幾所处的唐代,也有许多坚持秉笔直书的史官和史家,如褚遂良、杜正伦、刘允济、朱敬则、刘知幾、吴兢、韦述、杜佑等,在求真精神上都有突出的表现。这里,举一个不大为人所知的事例,用以说明在中国史学上求真精神是怎样贯穿下来的。武则天长安年间(701—704年),宠臣张易之、张昌宗欲加罪于御史大夫、知政事魏元忠,乃赂以高官,使张说诬证魏元忠“谋反”。张说始已应允,后在宋璟、张廷珪、刘知幾等人的劝说之下,幡然悔悟,证明魏元忠实未谋反。到唐玄宗时,此事已成为历史事件,吴兢与刘知幾作为史官重修《则天实录》,便直书其事。时张说已出任相职、监修国史,至史馆,见新修《则天实录》所记其事,毫无回护,因刘知幾已故,乃屡请吴兢删改数字。吴兢终不许,认为“若取人情,何名为直笔”,被时人称为“当今董狐”[30]。吴兢虽面对当朝宰臣、监修国史,仍能秉笔直书与其有关且并不十分光彩的事件,又能当面拒绝其有悖于直书原则的要求。这如没有史学上的求真精神,没有一种视富贵如浮云的境界,是做不到的。这种董狐精神所形成的传统,尤其在历代的起居注、实录、国史的记述与撰写中,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