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几种主要的体裁中,编年体出现较早,其特点是“以天时记人事”,这大概同古老的历法知识有关。如《春秋》、《左传》、《竹书纪年》等书,或出现在春秋末年,或出现在战国时期。编年体史书以时间为中心,按年、时、月、日顺序记述史事。它以时间为经,以史事为纬,比较容易反映出同一时期各个历史事件之间的联系,这是它的优点。但编年体史书不易于集中反映同一历史事件前后的联系,也不易于写出同重大历史事件有密切关系的人物的事迹,这是它的缺点。刘知幾评论编年体的长短说:“夫《春秋》者,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此其所以为长也。”有些重要历史人物,“其有贤如柳惠,仁若颜回,终不得彰其名氏,显其言行。故论其细也,则纤芥无遗;语其粗也,则丘山是弃。此其所以为短也”[9]。当然,编年体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其早期形式中的某些短处,在后来的发展中已得到不同程度的改进。东汉荀悦撰《汉纪》、东晋袁宏撰《后汉纪》,他们在这两部编年体皇朝史中,运用了连类列举的体例,从而扩大了编年体史书容纳人物、史事的范围。北宋司马光主编的《资治通鉴》,是古代编年体史书的杰作。它不仅包括的年代久远,而且包含的内容也更加丰富,所以章学诚称它是“合纪传之互文,而编次总括乎荀、袁”,谓之“正编年之的”[10]。在《资治通鉴》的影响下,南宋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李心传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朱熹撰《通鉴纲目》,清毕沅撰《续资治通鉴》、夏燮撰《明通鉴》,形成了历史编纂上的“《通鉴》学”。自汉唐以后,编年体史书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历朝的“起居注”和“实录”。唐代温大雅撰的《大唐创业起居注》和韩愈主修的《顺宗实录》,是现存较早的这类著作。《明实录》共2909卷,《清实录》多达4433卷,是现存卷帙最大的实录,有极高的文献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