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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制体史书和纪事本末体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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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制体史书,以典制为中心,记述历代典章制度及其因革损益。它以分门别类为表述上的特点,曾被称为分门书。典制体史书从纪传体史书中的书志分离出来,发展为独立的体裁。中国古代史学上第一部有影响的典制史是唐代史家杜佑所撰的《通典》。这部200卷的巨著奠定了典制体史书的基础,成为编年、纪传二体之后又一种重要的史书体裁。《通典》分为九门,即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每门之下有子目,子目之下更有细目。它在内容上的处理和表述上的特点是,采《五经》、群史,上自黄帝,下至唐代天宝之末,“每事以类相从,举其始终,历代沿革废置及当时群士论议得失,靡不条载,附之于事”[13]。典制体史书是记事(典制)、记言(论议)相结合的新的发展形式,它扩大了历史撰述的领域。元初,马端临撰《文献通考》,全书348卷,分为24门,较《通典》有所增益。《通典》和《文献通考》都是典制体的通史,后人把它们同《通志》合称“三通”。《通志》200卷,是南宋人郑樵所撰,它是纪传体史书,其典制部分称为“略”。从性质上说,《通志》是继承《史记》的事业,属于纪传体通史。“三通”都有续作,至清代而累计为“十通”,但它们在内容上和断限上都有明显的差别。采用典制体而又明确以断代为书的,是会要形式的出现,它以专详一朝典章为特色。唐德宗时苏冕撰《会要》100卷,记唐高祖至唐德宗九朝典制;唐宣宗时杨绍复又有续作。这类书宋人为之最勤。五代北宋之际,王溥在苏、杨二人撰述的基础上,补宣宗以后事,撰成《唐会要》。这是会要中最有价值的一部。王溥还撰有《五代会要》。南宋徐天麟撰《西汉会要》和《东汉会要》,也都是比较重要的撰述。宋代还设有“会要所”,修撰本朝会要,卷帙浩繁,可惜原书久佚。清人徐松从《永乐大典》中辑出有关材料,编为《宋会要辑稿》366卷。这是反映宋代典章制度的重要资料,也是现有会要书中卷帙最多的。清人撰的会要书也不少,有姚彦渠的《春秋会要》,孙楷的《秦会要》,杨晨的《三国会要》,朱铭盘的南朝宋、齐、梁、陈四朝会要,龙文彬的《明会要》等,其价值都赶不上唐、宋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