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限、标目和编次,是关于史书内部全面安排的体例。
断限,是说断于何时,限于何代,是史书所记史事的起讫年代。晋武帝时,“朝廷议立晋书限断”,荀勖、王瓒、贾谧三人各提出一种意见,发生争执,一直闹到晋惠帝即位后,“更使议之”,才得到解决[21]。所谓“限断”,也就是断限。这是史书上提出断限的第一次的明确记载。事实上,断限的思想和运用比这早得多。司马迁在《史记》全书最后的一句话是:“余述历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百三十篇。”这里讲的就是断限。班固说他的《汉书》,“起元高祖,终于孝平王莽之诛”,也交代了断限。其后,司马光著《资治通鉴》,“起周威烈王,讫于五代”,同样明确了本书的断限。这些,都是从全书总的断限来说的。如果从一部书的各个部分来看,或因需要阐述某些史事的渊源,或因需要补充前史之所阙,往往在局部上要突破全书的总的断限。《汉书》表、志,上溯周、秦;沈约《宋书》诸志,起自曹魏。刘知幾在《史通·断限》中对它们进行批评,认为是失于断限。其实,他的批评有些过分,未察前人深意。刘知幾还说到关于少数民族的史事“前撰已著,后修宜辍”,否则这不仅失于断限,甚至成了“骈指在手”、“附赘居身”,这也不能认为是正确的看法。史书断限,各有通观全局,求其大体。
史书断限,各有标准。古代史家断限的标准往往为的是明“正闰”、辨“僭伪”、定正统。班彪著《王命论》,主张“汉德承尧”,班固也提出“汉绍尧运”,这是在给汉皇朝定正统。上引荀勖、王瓒、贾谧三人为晋书断限发生争论,实质是以魏为正统还是以晋为正统的争论。宋元时期,这种以“正统”为断限标准的观念,有更突出的表现。直到二十世纪,出现了以社会发展阶段的性质作为断限标准的历史著作,传统的断限标准才被新的断限标准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