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史学志(第五卷)

二、“天人关系”上的理性主义传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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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家、思想家对“天”的新解和“天人关系”的新认识,要在经受考验中向前发展。

“天命”史观经董仲舒为其饰以“天人感应”的理论形式后,更具有迷惑人的神秘色彩。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及唐初的史学,都受其影响。如《宋书·符瑞志》序:“龙飞九五,配天光宅,有受命之符,天人之应。”其《五行志》序:“天人之验,理不可诬。”《南齐书·高帝纪》赞:“于皇太祖,有命自天。”《魏书·序纪》后论:“帝王之兴也,必有积德累功博利,道协幽显,方契神祇之心。”就是以重人事著称的魏徵在其所撰史论中也认为,隋的兴起,“斯乃非止人谋,抑亦天之所赞也”[52]。这种“天命”史观因符合最高统治者的需要,故得以在史学领域中长期产生影响。

如同司马迁在历史撰述上提出“究天人之际”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一样,刘知幾从史学批评方面提出了清除这种“天命”史观在历史撰述中之不良影响的任务。刘知幾也没有否定“天道”,认为:“灾祥之作,以表吉凶。此理昭昭,不易诬也。”但他断然指出:“然则麒麟斗而日月蚀,鲸鲵死而彗星出,河变应于千年,山崩由于朽壤。……则知吉凶递代,如盈缩循环,此乃关诸天道,不复系乎人事。”他进而批评说:“然而古之国史,闻异则书,未必皆审其休咎,详其美恶也。故诸侯相赴,有异不为灾,见于《春秋》,其事非一。”他认为,《宋书·五行志》和《汉书·五行志》在这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刘知幾在这个问题上的贡献是,坚持天道“不复系乎人事”的论点,指出前代史书详载灾异、祥瑞方面存在的“迂阔”和可惑。作为一个史学批评家,他告诫撰史者说:

子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又曰:“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又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呜呼!世之作者,其鉴之哉!谈何容易,驷不及舌,无为强著一书,受嗤千载也。[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