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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蔽真”、“失真”、“溢真”的辩证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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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史学上,关于国史、野史、家史的评论,有种种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关于它们在史学价值上的是是非非,存在着不少争论。这些看法和争论,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古代史学批评中的方法论问题。

明代史家王世贞针对本朝的史学,就国史、野史、家史的是非,阐述了精辟的见解。他说:

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章典、述文献,不可废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讳忌,不可废也。家史人谀而善溢真,其赞宗阀、表官绩,不可废也。[32]

这一段话,概括地指出了国史、野史、家史各自所存在的缺陷方面及其终于“不可废”的方面,言简意赅,可谓史学批评上的确论。其中包含着在史学批评方法论上的辩证认识,反映了王世贞的卓见。他所总结的“人恣而善蔽真”、“人臆而善失真”、“人谀而善溢真”的三种情况及其有关的概括,尤其具有理论的意义。

在古代史学批评史上,这是经过漫长的道路和反复的认识才达到的。

“国史人恣而善蔽真”,这种情况当然不限于明代史学。《史通·古今正史》关于唐初以前国史撰述的批评,颇涉及一些“人恣”而“蔽真”的现象。从刘知幾的批评来看,可见王世贞所说的“人恣”这个“恣”字,可谓入木三分。国史一般出于官修,故而有一些人得以对撰史工作采取恣意放纵的做法。概而言之,一是出于史官本人,如许敬宗撰史,“曲希时旨”、“猥饰私憾”,结果是“凡有毁誉,多非实录”。二是出于最高统治者,如刘聪之诛公师彧、石虎之刊削国史、苻坚之焚灭国史,以及拓跋焘诛崔浩、夷三族、杀同作、废史官。其结果,都使历史真相被掩蔽起来。这两种情况,对历史撰述起了“蔽真”的作用。

唐初以后,这种“人恣”而“蔽真”的情况,也还不断有所发生,而在历朝实录撰写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可见,在中国史学上,“人恣而善蔽真”的存在,是无可讳言的。问题在于史学批评家们如何估量这一弊病,进而如何估量历代国史撰述。即以明代史学而论,有人针对《明实录》中存在的问题,便认为明代“无史”[33]。还有人说:“有明一代,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二年,总成一诬妄之世界。”[34]这样的批评,无疑是全部否定明代史学的成就,而首先是否定《明实录》的史学价值,显然是片面的。史学批评中的这种片面认识,也反映在一些史学家和史学批评家对有些“正史”的认识上。像这样的一些批评,在方法论上都是有悖于辩证认识所致。刘知幾著《史通》,被人称为“心细而眼明,舌长而笔辣,虽马、班亦有不能自解免者,何况其余”[35]。然而刘知幾之批评历代国史撰述,从总体上看,他在方法论上并未陷于片面性,反映出他的辩证的认识。王世贞对明代史学的批评是很激烈的,但他在指出“国史人恣而善蔽真”的时候,还是肯定了国史即历朝实录在“叙章典、述文献”方面的“不可废”。在这一点上,他跟刘知幾的史学批评在方法论上是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