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首次提出并使用唯物主义历史观、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术语的是恩格斯。1859年,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文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个术语,并指出: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本质上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的”,“后者的要点”在马克思的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已经作了扼要的阐述”[14]。众所周知,《〈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其深刻的思想、精彩的表述把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历史的基本规律清澈见底、明白无疑地表述出来了,从而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观点作了经典概括。把《〈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所概括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所概括的“这种历史观”相比较可以看出,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都是指“马克思的历史观”,而“马克思的历史观”的任务“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起作用的一般运动规律”[15]。
1890年8月,恩格斯在致康·施密特的信中首次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术语:“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方法。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的存在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在这方面,到现在为止只做了很少的一点成绩,因为只有很少的人认真地这样做过。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很大的帮助,这个领域无限广阔,谁肯认真地工作,谁就能做出许多成绩,就能超群出众。但是,许多年轻的德国人却不是这样,他们只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套语……来把自己的相当贫乏的历史知识(经济史还处在襁褓之中呢!)尽速构成体系。”[16]1890年9月,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再次使用了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术语。在概要地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后,恩格斯指出:《反杜林论》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对历史唯物主义作了就我所知是目前最为详尽的阐述”。[17]1892年,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的英文版导言中对“历史唯物主义”作了解释:“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达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以及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18]显然,恩格斯所说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指唯物主义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