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学上的这五次反思,都以其突出的理论成就,在中国史学发展上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
(一)关于《史通》的理论成就
刘知幾《史通》一书是我国古代史学中第一部以史学作为研究对象的、系统的理论著作。这部史学理论著作贯穿着强烈的批判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应当被看作一部史学批评著作。《史通》前10卷为“内篇”,是全书的主要部分,着重阐述了有关史书的体裁、体例、史料采辑、表述要求和撰史原则,以及史学功用等,其中以批评纪传体史书的各种体例居多。后10篇为“外篇”,论述史官制度,正史源流,杂评史家、史著得失,并略申作者对于历史的见解。刘知幾撰《史通》的旨趣,是“商榷史篇”[2],“辨其指归”[3],而且“多讥往哲,喜述前非”[4]。他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史学批评的理论。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关于史书内容的范围。《书事》篇引用荀悦“立典有五志”的论点,即达道义、彰法式、通古今、著功勋、表贤能为史书内容的范围。又引用干宝对于“五志”的阐释,即体国经野之言、用兵征伐之权、忠臣烈士孝子贞妇之节、文诰专对之辞、才力技艺殊异。刘知幾认为:“采二家之所议,征五志之所取,盖记言之所网罗,书事之所总括,粗得于兹矣。”[5]同时,他又认为,要使书事没有“遗恨”,还必须增加“三科”,即叙沿革、明罪恶、旌怪异。“五志”加上“三科”,“则史氏所载,庶几无缺”。这里所说的史书内容范围的问题,实质上已触及史家主观意识如何更全面地反映客观历史的问题了。
第二,关于撰史原则。《采撰》篇一方面主张要慎于“史文有阙”的问题,另一方面强调“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6]。刘知幾认为魏晋南北朝以来史籍繁富,皆“寸有所长,实广见闻”,但其书籍也产生了“苟出异端,虚益新事”的弊病。他告诫人们:“作者恶道听途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7];“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8]。《杂述》篇还说:“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慎于采撰,根本的问题是要辨别什么是历史事实,这是刘知幾论撰史原则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