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人从市民社会的成员变成真正的人,必须反对人的自我异化的极端表现,把异化出去了的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类自己。这是马克思当时分析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相互关系时得出的结论。
在马克思看来,犹太人不放弃宗教信仰仍有权要求政治解放。但犹太人的解放问题,并不是政治解放所能解决的。实际上犹太人由于掌握财富,他们已经用犹太人的方式解放了自己。尽管德国信奉犹太教的犹太人在政治权利方面受到极大的限制,被法律剥夺了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可是犹太人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却发挥着重大的作用。这一点鲍威尔自己也承认。例如他在《犹太人问题》中说:“在维也纳只被容许存在的犹太人,却凭自己的金钱势力决定着整个帝国的命运。在德国一个最小的邦中可能是毫无权利的犹太人,却决定着全欧的命运。各种同业公会和行帮虽然排斥犹太人,或者还在冷淡他们,但工业却在傲慢地嘲笑这些中世纪组织的固执。”[13]但鲍威尔用唯心主义观点看待这个问题,认为犹太人在理论上没有政治权利,实际上却有很大权力的情况是“虚假的”。其实,犹太人实际上的政治权力同他的政治权利之间的矛盾,是政治和金钱势力之间的矛盾。虽然在人们的观念中,政治权力凌驾于金钱之上,实际情况却相反,政治权力是金钱势力的奴隶。所以马克思说:“犹太人用犹太人的方式解放了自己,他们解放了自己不仅是因为他们掌握了金钱势力,而且因为金钱通过他们或者不通过他们而成了世界势力。”[14]
犹太教同市民社会是相适应的。犹太教的基础并不在于宗教本身。它有世俗基础,这就是实际需要、自私自利。犹太人的世俗偶像是生意人,而他们的世俗上帝是金钱。实际需要、自私自利、金钱同时也是市民社会的原则,因此,市民社会从自己内部不断产生犹太人。从历史必然性的观点看,犹太人作为市民社会的特殊组成部分,它的继续存在不是违背历史,而是顺乎历史。这样,犹太人的解放,就其最终结果来说,就是人类从犹太人中获得解放,即人类从做生意,从金钱势力下解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