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是对最系统、最丰富、最完整的德国国家哲学和法哲学的批判。这种批判是针对德国,但又不限于德国。一方面,对德国现状的批判,也就是对英国、法国各先进国家的过去的批判。这些似乎过去了的东西仍然压抑着这些国家,构成了现代国家的隐蔽的缺陷;另一方面,这种批判超出了政治解放的水平,而是从更高的即所谓真正的人的问题出发。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德国,而且关系到整个世界。马克思说:“一旦现代的政治社会现实本身受到批判,即批判一旦提高到真正的人的问题,批判就超出了德国statusquo[现状]。”[20]
马克思在这里提出的不是一个旧问题,不是德国能否实现英国和法国曾经发生过的政治解放问题,而是一个全新的问题,即“德国能不能实现一个[原则高度的]实践,即实现一个不但能把德国提高到现代各国的现有水平,而且提高到这些国家即将达到的人的高度的革命”[21]的问题。马克思当时是肯定这一点的。
什么叫真正人的革命?什么叫人的高度的革命?政治解放算不得这种革命。虽然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者以人的代表自居,虽然马克思也曾经把法国大革命看成是人的复活,但现在他发现,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变成了公民,另一方面又把人变成利己的、独立的个人。这不是整个社会的解放,而是市民社会中一部分人的解放;这不是使人全部占有自己的本质,而是使人丧失自己的本质。真正人的革命是人类解放,它着力恢复人类被异化的本质。所以马克思说:“德国唯一实际可能的解放是从宣布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理论出发的解放。”还说:“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一条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