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经说过,西欧的人道主义思潮发展到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无疑包含着一个矛盾:18世纪唯物主义一方面继承了人道主义传统,强调人是出发点和归宿,提出了以人的自然权利为基础的关于自由、平等、博爱的学说,另一方面在哲学上又发展了机械论,否定了人的主体地位,把笛卡儿关于动物是机器的论点发挥为人是机器的理论。德国古典哲学关于异化学说的一个贡献,就是在唯心主义形式下恢复人的主体地位。但只有马克思才能逐步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
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以下简称《摘要》)中,马克思在论述异化时明确指出,人是“社会联系的主体”,并且强调他所说的人不是概念,不是撇开了现实个人的抽象一般,而是“现实的、活生生的、特殊的个人”[11]。离开这种个人的所谓人是不存在的。
在马克思看来,这种现实的个人不是单独的、彼此孤立的,而是“总体存在物”,用费尔巴哈的术语说,也就是“类存在物”。但是费尔巴哈虽然认为人是类存在物,人的本质只是包含在团体之中,包含在人与人的统一之中,但他强调的是两性的需要。而马克思在这里把人看成“总体存在物”,强调的是彼此对对方劳动产品的需要,即在生产过程中,人的活动和产品的相互补充。生产活动就是社会性的活动。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不论是生产本身中人的活动的交换,还是人的产品的交换,其意义都相当于类活动和类精神——它们的真实的、有意识的、真正的存在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12]
正因为人是“总体存在物”,或者说是类存在物,所以马克思提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13]。请注意,这里强调的是人的社会联系,而不是自然的联系,即不是人作为一个物种的联系。马克思突破了把人看成是自然的类,人的本质是共同的类特性的抽象的费尔巴哈的局限,而着重人的社会联系。从人的自然特性着眼,形式上是类,实际上是彼此孤立的个体;而着眼于人的社会联系,虽然实际看到的是个体,但本质上是总体,即社会存在物,因为在人的社会联系之外,任何一个个体都不可能存在。如果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还是从个人与国家的联系方面强调人的社会特质,而在这里他已经开始转向生产,强调人的本质是人在生产和交换过程中的社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