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唯物史观发展史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倾注全力分析过的主要是两种社会形态:一个是原始氏族社会,另一个是资本主义社会。前者的代表作,是恩格斯根据摩尔根的著作和马克思的笔记所写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后者是马克思的《资本论》。这两者是相互衔接的。如果说《起源》着力揭示私有制、阶级、国家是如何产生的话,那《资本论》则是通过资本主义社会的解剖,说明它们必然消亡。马克思是把资本主义社会作为对抗社会的最后一个社会形态来分析的。
《资本论》研究的对象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社会形态。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所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16]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流通过程以及生产总过程的分析,以逻辑的形式,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趋势作为自然历史过程再现出来。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资本论》把人的活动排斥在经济规律之外。马克思说:“人本身是他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基础,也是他进行的其他各种生产的基础。”[17]没有人,没有人与自然界的物质交换,也就不存在人类社会,更无所谓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分析当然没有离开主体,离开人的物质生产活动,但他着重考察的不是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意志关系,他们各自的愿望和追求,而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依赖人们意志的客观关系,这些关系如何按照自身的规律发展。无论是对由商品到货币到资本转化的分析,对由简单商品生产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分析,对由简单协作到手工工场,再到资本主义工厂生产的分析,以及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的分割和转化形态的分析,马克思没有一次求助于人的抽象本质,而是严格地依据生产力的发展及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来论述它的客观进程。马克思通过物与物的关系来揭示人与人的关系。因此在《资本论》中对人的分析,始终坚持从社会出发,把人放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作为一定生产关系的担当者来考察。从社会的角度来分析人,这是马克思的历史理论的根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