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族为基础的民族舞蹈中白马人的舞蹈应在何处?以风格来辨别的民间舞体系中白马人的舞蹈应在何处?现实存在的白马人和丰富多彩的白马舞蹈带给我们诸多思考。
——田野手记
随着和当地人的接触、了解与渐渐熟悉,越来越觉得很难用简单的概念、只言片语的文字来总结白马人、白马人的舞蹈。居住在嘉陵江上游、地处藏彝走廊北端,身处在今天汉、藏、羌之间的白马人,从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来讲都处于社会的“边缘地带”,即使外界对他们有诸多争论,但是他们仍然有自己的观念、情感与认知,并通过手舞足蹈的方式体现出来。白马人的舞蹈只是今天诸多少数民族舞蹈的一个缩影,通过白马人的舞蹈我们能够较为清晰地看到如下现象:
首先,舞蹈是族群文化的一部分,人们通过手舞足蹈的身体形态表达集体观念、分享集体情感、传递族群知识,可以说它是族群集体性的身体言说,手舞足蹈间体现出族群集体的文化规则与文化逻辑。美国人类学家哈维兰总结了人类学中各类对文化不同的界定,认为一般而言文化有如下特点:文化是共享的,文化是习得的,文化是整合的,文化是以象征符号为基础的,文化是适应性的,文化是变迁的。[1]格尔茨强调“意义之网”,但他也认为不是所有意义都能够被称为文化,文化是共享的意义。舞蹈作为族群文化的一部分,也是族群内部所有人共享的身体经验与情感表达。“火圈舞”即是两省三县白马人共有的身体经验,拉手围圈、载歌载舞、娱乐嬉戏的活动能够凝聚起群体的力量,顺时针旋转的调度图示与右脚起动的运动习惯则是对实地空间中“上为大”观念的形象化体现,比舞对歌的过程还给传递族群文化提供了平台与条件。即使“联袂踏歌、篝火起舞”在整个藏彝走廊内已成为一种“同类化”的舞蹈形式,但在这其中“火圈舞”也以自身独特的舞蹈方式体现着白马人的集体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