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美的概念是一个看似简单却又十分复杂的问题。
一方面,美是简单的。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美,心中都有一个美的概念。美源于人类生活中的感知觉过程,涉及对个体感性经验的研究,侧重于感官的体验和享乐。当人们听到动人的音乐,引起了听觉上的愉悦,我们认为这是美;当人们看到壮丽的景色,引起了视觉上的愉悦,我们认为这是美;当人们品尝到可口的佳肴,引起了味觉上的愉悦,我们认为这是美。总之,在个体的感知觉过程中,能引起感官愉悦的就是美。
另一方面,美又是复杂的。正是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美的概念,都能感受到不同的美,因此很难给美下一个统一的定义。不同的学者对美的概念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是争论至今,学术界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总结前人在美学和审美领域的观点,对美的概念大致有三种观点。第一,美是主观的。这种观点认为美是人的主观意识和感受。康德认为美的根源在想象力和判断力对表象的和谐活动引起的愉悦之情。高尔太认为,“客观的美并不存在”“美是人的观念”。[1]鲍姆嘉通的感性认识的完善说,克罗齐的直觉说,叔本华的唯意志论等观点也认为美源于主观。[2]第二,美是客观的。这种观点认为美是独立于主体之外的客观存在。古典主义认为,美在物体形式。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美在和谐,并用这个思想去研究建筑等艺术,以此寻找最美的形式。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在秩序,也就是各部分彼此之间比例关系的和谐。此后的西塞罗、达·芬奇、文克尔曼等人也都持有类似的观点。[3]蔡仪在《新美学》中指出:“美是客观的,不是主观的;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在于这事物本身,不在于我们的意识作用。”[4]第三,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这种观点认为美不仅仅是源于客观或者是主观,而是产生于二者的统一。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美既不在外物,也不在心,而在于心与物的融合,即主客观的统一。[5]朱光潜认为,“美不仅在物,亦不仅在心,它在心与物的关系上面。”[6]在《美学》中他进一步指出:“美既离不开物(对象或客体),也离不开人(创造和欣赏的主体)。”[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