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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日本、韩国老年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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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

为了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日本政府对旧的养老保险制度做了重大调整,从而有效缓解了由于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压力。日本和中国同属于亚洲国家,其生活习惯、生理特点及其所处的自然环境都有相似之处,而且两个国家都面临人口老龄化的问题,相信日本的一些养老方面的经验会给我们提供一些有效的借鉴。

(一)涉老法律法规

日本涉老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民年金法》《老人福利法》《老人保健法》,共同支撑日本老人福利保障体系。其中以《老人福利法》为基本依据

日本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在亚洲地区处于领先地位,1970年,日本成为亚洲第一个老龄化国家。从50年代末起,日本政府便挑起担子,着手解决全社会的养老问题。日本政府把老龄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以立法作保证。日本的老年社会保障,一开始就走了法制化的路子。《国民年金法》《老人福利法》《老人保健法》,恰似三根支柱,撑起了日本老人福利保障体系。

1.《老人福利法》

《老人福利法》是日本政府在老龄社会到来之前颁布的一部老人福利大法,被日本各界称为“老人宪章”。1963年7月《老人福利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日本老人福利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该法强调国家和社会应该通过兴建福利设施,收养那些在家中养老有困难的老人,并通过老人福利院、福利服务和开展终身教育等福利措施来保障老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安定。它第一次明确了老人福利的权利与义务,并通过法律的形式对老人的各项权益予以保障。它在强调国家和政府在保障老人各项权益方面所应负的责任时,重申国家和政府应该承担社会福利费用的主要责任,强调强化中央集权式的老人福利体制。同时它指出了民间和个人应当负担的义务,规定了国家、各级地方政府和社会福利法人所应承担费用的比例、支付方法,确定了对营利性老人福利事业的审批、经营及对其的行政监督制度,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每年的9月15日为日本的“敬老日”。该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