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1.熟知“三服务”的科学内涵。
2.掌握“三服务”的重要意义。
一、“三服务”是秘书工作的宗旨
做任何工作都必须有明确的宗旨,也就是做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和意图。宗旨问题,实际上是回答“为什么人服务”的根本问题。秘书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决定了秘书工作应当有自己的宗旨。
关于秘书工作的宗旨,秘书界和秘书学界进行了长期的探索。1985年1月召开的全国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座谈会,提出了新时期秘书工作的指导思想。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习仲勋指出:“秘书工作必须适应新时期的要求,紧紧围绕着党的十二大提出的总任务、总目标,围绕着四化建设这个大局,努力为领导工作服务,为同级和上下级领导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归根到底是为人民服务。这个指导思想,我们一定要十分明确,并贯彻到各项秘书业务工作中去。”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的王兆国在会议报告中也指出:“中央办公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做好‘三服务’,即为中央服务,为中央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其中直接的主要的是为党中央领导工作服务。……各省市党委办公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为中央领导工作服务,为当地党委或各部门服务、为同级和下级机关服务以及为人民群众服务。”从此,“三服务”便成为中国秘书工作的指导思想,并在很长时期被秘书界和秘书学界所公认。后来秘书学者杨树森提出,秘书工作的“指导思想”应是党章和宪法所规定的全党、全国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而“三服务”则是秘书工作的宗旨,也就是秘书工作的“主要目的和意图”。[1]
二、“三服务”的科学内涵
为了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可将秘书工作“三服务”宗旨概括为:为领导服务;为部门服务;为基层服务。